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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级。首先,你最好不用副词。比如,你说:‘他高兴地笑起来’,我劝你拿掉‘高兴地’。其次,你最好少用形容词,最好少用此新句。小说第一页就出现了‘如同、似乎、仿佛’这样的此新句,我马上就不要读它了。”这是一个作家对语言的高度自觉意识,对我来说,非常实用。去掉了副词,减少了此新句和形容词的文章,的确朴素许多、淡许多。一些作家不甘于小说的“淡”便在浓郁华丽的煽情写作中,加上粗话或诅咒,反讽华丽,低调处理浓郁。这就是要我出洋相的时候。因为英语不是我的母语,我拿不准说粗话的语态和腔调,多污秽的语言在我嘴里都失去了它固有的意义。后来它就成了我的优势,藏在假天真后面,说痛快话、做痛快人。
美国人把爱和恨挂在嘴头上。常听人说:“我爱这个,我恨那个。”若把这样的表达搬到中文里,会很矫情。但有时人又需要那些痛快淋漓的表白,于是我拉过英语来。藏在别人的语言后面,夸张一下感情,不觉得太肉麻;肉麻也不是我的事,是语言的问题。
碰到我跟美国人争论的时候,这优势很有用。讲过火了的话,尽可能推给语言去负责。更何况这里还有个态度问题:我说的是你的语言,我的态度已经对你好了;那么我如有出语伤人之处,你就包涵吧。但我在跟我丈夫争论时,只说中文,他呢,一律用英文回击。夫妻之间,绝不能用对方的母语说话,万一说得过分“痛快”误会就会产生。我们的争执从来是各说各的母语,因为必须把握各自语言的分寸、深浅,避免误伤。
我生活在美国的第三年,头一次用英语在梦里乱嚷。把我自己喊醒后,发现窗外是芝加哥的雪夜。我喊的是“干吗是我?!”醒过来,我怎么也想不起这句话的上下文。也许梦话和梦的情节并不一致;梦话是更生理的,而梦更属于精神。那时狂练英文,词汇和句子全录在声带上,夜里声带失禁,语句自己就迸发出来,用不着通过思维。想想真是很惨,把自己弄成了一只八哥,只管往嘴里灌词儿,懂或不懂,要紧的是嘴一张词儿就得出来,说它是条件反射也好,是动物本能也好。从那次喊梦话之后,接下去的几年,我的梦全是无声的。两种语言在我身心中作战,太激烈了,激烈到了我无所适从的地步。大约是第七年,我的梦开始有声了,中、英文混杂,十分热闹。
直到现在,我仍有一种病态的敏感:一句话说出去,我会马上检查一番,句子有没有语病?时态是否正确?句法够不够简明?要减低这种敏感度,必须靠酒。往往是两杯葡萄酒之后,我滔滔不绝起来。一位好朋友跟我说了真心话。她说:“你以为你很自如,其实你很乏味,讲的全是废话。在旁边看着你,就是可怜你。”
这样一来,我看见所谓“双语”几乎是不可能的。就拿那勃可夫来说,他号称有三条母语舌头,也不得不承认他的俄语舌头“具有无限弹性”一九九九年底我在纽约市立图书馆参观那勃可夫生平展览,在他一次演讲录音中有这样一段话:“我可以像大师那样以英文写作,我亦可以像学者那样以英文阅读,而我以英文讲话时,就只能像个儿童。”
因此,作为“双语人”其实永远免不了一层遗憾:他的第二语言,总是不能像母语那样随心所欲。明显的表现,就是对幽默的迟钝。有时我丈夫读报上的幽默小品给我听,我时常不知道他怎么觉得那么可乐。我做英文演讲的时候也发现,观众在我自认为幽默的地方并没有反应,他们大笑时,我往往意识到,他们笑的不是地方。
低级。首先,你最好不用副词。比如,你说:‘他高兴地笑起来’,我劝你拿掉‘高兴地’。其次,你最好少用形容词,最好少用此新句。小说第一页就出现了‘如同、似乎、仿佛’这样的此新句,我马上就不要读它了。”这是一个作家对语言的高度自觉意识,对我来说,非常实用。去掉了副词,减少了此新句和形容词的文章,的确朴素许多、淡许多。一些作家不甘于小说的“淡”便在浓郁华丽的煽情写作中,加上粗话或诅咒,反讽华丽,低调处理浓郁。这就是要我出洋相的时候。因为英语不是我的母语,我拿不准说粗话的语态和腔调,多污秽的语言在我嘴里都失去了它固有的意义。后来它就成了我的优势,藏在假天真后面,说痛快话、做痛快人。
美国人把爱和恨挂在嘴头上。常听人说:“我爱这个,我恨那个。”若把这样的表达搬到中文里,会很矫情。但有时人又需要那些痛快淋漓的表白,于是我拉过英语来。藏在别人的语言后面,夸张一下感情,不觉得太肉麻;肉麻也不是我的事,是语言的问题。
碰到我跟美国人争论的时候,这优势很有用。讲过火了的话,尽可能推给语言去负责。更何况这里还有个态度问题:我说的是你的语言,我的态度已经对你好了;那么我如有出语伤人之处,你就包涵吧。但我在跟我丈夫争论时,只说中文,他呢,一律用英文回击。夫妻之间,绝不能用对方的母语说话,万一说得过分“痛快”误会就会产生。我们的争执从来是各说各的母语,因为必须把握各自语言的分寸、深浅,避免误伤。
我生活在美国的第三年,头一次用英语在梦里乱嚷。把我自己喊醒后,发现窗外是芝加哥的雪夜。我喊的是“干吗是我?!”醒过来,我怎么也想不起这句话的上下文。也许梦话和梦的情节并不一致;梦话是更生理的,而梦更属于精神。那时狂练英文,词汇和句子全录在声带上,夜里声带失禁,语句自己就迸发出来,用不着通过思维。想想真是很惨,把自己弄成了一只八哥,只管往嘴里灌词儿,懂或不懂,要紧的是嘴一张词儿就得出来,说它是条件反射也好,是动物本能也好。从那次喊梦话之后,接下去的几年,我的梦全是无声的。两种语言在我身心中作战,太激烈了,激烈到了我无所适从的地步。大约是第七年,我的梦开始有声了,中、英文混杂,十分热闹。
直到现在,我仍有一种病态的敏感:一句话说出去,我会马上检查一番,句子有没有语病?时态是否正确?句法够不够简明?要减低这种敏感度,必须靠酒。往往是两杯葡萄酒之后,我滔滔不绝起来。一位好朋友跟我说了真心话。她说:“你以为你很自如,其实你很乏味,讲的全是废话。在旁边看着你,就是可怜你。”
这样一来,我看见所谓“双语”几乎是不可能的。就拿那勃可夫来说,他号称有三条母语舌头,也不得不承认他的俄语舌头“具有无限弹性”一九九九年底我在纽约市立图书馆参观那勃可夫生平展览,在他一次演讲录音中有这样一段话:“我可以像大师那样以英文写作,我亦可以像学者那样以英文阅读,而我以英文讲话时,就只能像个儿童。”
因此,作为“双语人”其实永远免不了一层遗憾:他的第二语言,总是不能像母语那样随心所欲。明显的表现,就是对幽默的迟钝。有时我丈夫读报上的幽默小品给我听,我时常不知道他怎么觉得那么可乐。我做英文演讲的时候也发现,观众在我自认为幽默的地方并没有反应,他们大笑时,我往往意识到,他们笑的不是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