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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茶。
山区人口外移,年轻女孩大多不愿意留在家乡,宁愿到大都市谋生,所以采茶姑娘中最年轻的,至少超过五十岁,眼看阿嬷采茶的速度那么快, 她忍不住手痒,也拿来顶斗笠,手指绑上小刀片,跟在阿嬷后面采。
从七点开始,阿嬷的手没停过,太阳越晒越狠,阿嬷们仍然笑嘻嘻地一面采茶一面聊天,即便如此,她们的动作也没有慢下来过。
三个小时过去,阿嬷们每人平均采下十几、二十斤茶叶,反观向秧秧的茶篓子里,明明使足劲,却连五斤都不到,她很好强,越是心急越拼命,她加快速度,不顾两条膀子快松脱,眼看着篓子里的茶终于越积越多时,她——昏倒了。
醒来的时候,她躺在他表哥家的床上,第一个动作是跑厕所。
她拉到虚脱,她猜,白聿鑫肯定躲在门后大笑。
好心阿嬷弄了杯番薯黑糖水给她喝,她才止泻,味道不是太难喝,但看起来很恶心,然后,她看见他闷声偷笑。
她拉得全身无力,午饭的炒面,她连半口都吞不下。
黄昏,表哥要开车送他们回森林小屋,白聿鑫却拒绝,他说表哥全家还得忙着把今天摘的茶连夜做起来。这件事让她发现,他其实是个体贴的男人。
他没有开走表哥的货车,因为表哥还得用货车四处收茶青,她走不动,他就把她背在背上,一路回家。
那段路很长,整整走了两个小时,她不停在他背上打屁,说东说西,说当女人就要当林志玲,美丽得可以当花瓶,说身为男人要重情重义,如果人家对你好,就要懂得回赠善意。
她在暗示他,看在她为他打理家事的份上,应该满足她对经理职位的幻想。
一路上都是她在说话,他没回答,后来懒了,她索性瘫在他的背上睡觉,宽宽的背、舒适的摇晃,让她突然感觉,有个男人可以靠,感觉还不差。
打吧,打通电话,她已经回来一个多星期,至少要打个电话,问问他的茶叶什么时候会到,就算没有公事横在中间,也可以问问他,那锅卤肉的味道棒不棒。
就这样,决定!
拿起电话,她拨了一个以049做开头的家用电话。
电话没人接,她看看手表。这个时候他不会还在茶园里吧?晚点再拨。
七点,下班之前,她又打一次电话,还是没人接,向秧秧皱起眉头。他去哪里?他又不是爱“开讲”的男人,没道理这时候不在家。
她开始后悔,没有留下他的手机号码。
晚上十一点,她穿着睡衣,在房间内来来回回,用昂贵的手机打市话,一通又一通,通通没人接。
糟糕,他会不会在几天之内把她做的东西吃光光,然后,不得不自己下厨房,再然后他的厨艺天呐,食物中毒!
她每个小时打一次电话,从晚上七点打到第二天凌晨五点,一整晚没睡觉,把手机握在掌间。
六点,她等不下去了。万一他昏倒在森林里呢?万一表哥没有去探望呢?万一他生病了,却没有人知道呢?万一有强盗行抢,他住的地方那么偏僻,连警车都开不到
她在心底模拟了一百种状况,每种状况的结论,都是他昏迷不醒或血肉模糊,她被自己吓到了。
跳下床,向秧秧开着车子一路南下,三个小时的车程,因为紧张还开错好几个交流道。
好不容易到达小屋,却发现屋门从外面上了锁。他不在家?她走到后院。他的车子不在,是去哪里?
她从屋前绕到屋后,在每扇窗户外向里头张望,屋里冷冷清清、干干净净,家具都用白布盖起来了,没有人居住的痕迹。
不顾自己穿着高跟鞋和一身窄裙套装,她硬是爬到他屋前的大树上。在这里十几天,她学会当野孩子。
树爬到一半,向秧秧就听见裙摆撕裂的声音,她不管,一心一意爬上粗粗的树干,好不容易,她看见了,但是,二楼的床和书桌一样用白布盖上
所以,他被绑架了?因为大家盛传他是好野人?某个杀人变态狂把他活埋在森林里,却故布疑云,让大家以为他出远门?
她把自己吓到理智尽失,忘记杀人魔不会只杀男人不杀女人,她跑进森林里,走他常走的那条路,为了怕迷路,她还用钥匙在每棵经过的树上做记号。
来回,她在森林里绕好久,才想到,可以到他表哥家寻求协助。
她开的不是高速公路,却让车子的时速飙到一百公里,她在表哥家前用力踩刹车,声音大到表哥全家人一起冲出来,以为发生什么事情。
向秧秧不知道自己的摸样看起来有多糟,只是急得抓住表哥的手臂猛摇,急急告诉他,她已经在森林里找了好几趟,还爬上大树偷看他的家, 她说很担心白聿鑫的安全,可不可以打报警电话
她聒噪了很久之后,表哥握住她的肩膀乱摇乱晃,才晃出她两分清醒。
向秧秧这才知道,原来这里不是白聿鑫的家,森林小屋只是他每年的度假别墅,他没有被谋杀或绑架,只是回到台北继续工作。
然后,他给了她白聿鑫的电话和住址,再次,她一路飞车返北,途中,又开错两次路,回到台北时,已经是霓虹初亮的夜晚。
采茶。
山区人口外移,年轻女孩大多不愿意留在家乡,宁愿到大都市谋生,所以采茶姑娘中最年轻的,至少超过五十岁,眼看阿嬷采茶的速度那么快, 她忍不住手痒,也拿来顶斗笠,手指绑上小刀片,跟在阿嬷后面采。
从七点开始,阿嬷的手没停过,太阳越晒越狠,阿嬷们仍然笑嘻嘻地一面采茶一面聊天,即便如此,她们的动作也没有慢下来过。
三个小时过去,阿嬷们每人平均采下十几、二十斤茶叶,反观向秧秧的茶篓子里,明明使足劲,却连五斤都不到,她很好强,越是心急越拼命,她加快速度,不顾两条膀子快松脱,眼看着篓子里的茶终于越积越多时,她——昏倒了。
醒来的时候,她躺在他表哥家的床上,第一个动作是跑厕所。
她拉到虚脱,她猜,白聿鑫肯定躲在门后大笑。
好心阿嬷弄了杯番薯黑糖水给她喝,她才止泻,味道不是太难喝,但看起来很恶心,然后,她看见他闷声偷笑。
她拉得全身无力,午饭的炒面,她连半口都吞不下。
黄昏,表哥要开车送他们回森林小屋,白聿鑫却拒绝,他说表哥全家还得忙着把今天摘的茶连夜做起来。这件事让她发现,他其实是个体贴的男人。
他没有开走表哥的货车,因为表哥还得用货车四处收茶青,她走不动,他就把她背在背上,一路回家。
那段路很长,整整走了两个小时,她不停在他背上打屁,说东说西,说当女人就要当林志玲,美丽得可以当花瓶,说身为男人要重情重义,如果人家对你好,就要懂得回赠善意。
她在暗示他,看在她为他打理家事的份上,应该满足她对经理职位的幻想。
一路上都是她在说话,他没回答,后来懒了,她索性瘫在他的背上睡觉,宽宽的背、舒适的摇晃,让她突然感觉,有个男人可以靠,感觉还不差。
打吧,打通电话,她已经回来一个多星期,至少要打个电话,问问他的茶叶什么时候会到,就算没有公事横在中间,也可以问问他,那锅卤肉的味道棒不棒。
就这样,决定!
拿起电话,她拨了一个以049做开头的家用电话。
电话没人接,她看看手表。这个时候他不会还在茶园里吧?晚点再拨。
七点,下班之前,她又打一次电话,还是没人接,向秧秧皱起眉头。他去哪里?他又不是爱“开讲”的男人,没道理这时候不在家。
她开始后悔,没有留下他的手机号码。
晚上十一点,她穿着睡衣,在房间内来来回回,用昂贵的手机打市话,一通又一通,通通没人接。
糟糕,他会不会在几天之内把她做的东西吃光光,然后,不得不自己下厨房,再然后他的厨艺天呐,食物中毒!
她每个小时打一次电话,从晚上七点打到第二天凌晨五点,一整晚没睡觉,把手机握在掌间。
六点,她等不下去了。万一他昏倒在森林里呢?万一表哥没有去探望呢?万一他生病了,却没有人知道呢?万一有强盗行抢,他住的地方那么偏僻,连警车都开不到
她在心底模拟了一百种状况,每种状况的结论,都是他昏迷不醒或血肉模糊,她被自己吓到了。
跳下床,向秧秧开着车子一路南下,三个小时的车程,因为紧张还开错好几个交流道。
好不容易到达小屋,却发现屋门从外面上了锁。他不在家?她走到后院。他的车子不在,是去哪里?
她从屋前绕到屋后,在每扇窗户外向里头张望,屋里冷冷清清、干干净净,家具都用白布盖起来了,没有人居住的痕迹。
不顾自己穿着高跟鞋和一身窄裙套装,她硬是爬到他屋前的大树上。在这里十几天,她学会当野孩子。
树爬到一半,向秧秧就听见裙摆撕裂的声音,她不管,一心一意爬上粗粗的树干,好不容易,她看见了,但是,二楼的床和书桌一样用白布盖上
所以,他被绑架了?因为大家盛传他是好野人?某个杀人变态狂把他活埋在森林里,却故布疑云,让大家以为他出远门?
她把自己吓到理智尽失,忘记杀人魔不会只杀男人不杀女人,她跑进森林里,走他常走的那条路,为了怕迷路,她还用钥匙在每棵经过的树上做记号。
来回,她在森林里绕好久,才想到,可以到他表哥家寻求协助。
她开的不是高速公路,却让车子的时速飙到一百公里,她在表哥家前用力踩刹车,声音大到表哥全家人一起冲出来,以为发生什么事情。
向秧秧不知道自己的摸样看起来有多糟,只是急得抓住表哥的手臂猛摇,急急告诉他,她已经在森林里找了好几趟,还爬上大树偷看他的家, 她说很担心白聿鑫的安全,可不可以打报警电话
她聒噪了很久之后,表哥握住她的肩膀乱摇乱晃,才晃出她两分清醒。
向秧秧这才知道,原来这里不是白聿鑫的家,森林小屋只是他每年的度假别墅,他没有被谋杀或绑架,只是回到台北继续工作。
然后,他给了她白聿鑫的电话和住址,再次,她一路飞车返北,途中,又开错两次路,回到台北时,已经是霓虹初亮的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