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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鸣雷和闪电
我们在暗夜的最深处交击
你和我
在命运的岩石之上
遥遥相望
岁月刻下痕迹
月色黯淡。荒无人烟的塞斯郡北部大平原上,劲风有如魔鬼的呼啸,一阵强过一阵地拍打著小路上这辆胆敢冒犯天威的轻便旅行马车。
在这个充满迷信和盗贼的边远地区,即使是再大胆的旅人,都不敢单身在这样阴森的夜里赶路。此时此地,这辆马车的出现若被人看到,一定会先怀疑自己的眼睛。
而那个敢于和幽灵争夺领域的马车夫已是满头大汗,如果不是知道后面有枝火枪在对准自己,他说不定早就会晕了过去。
一声凄厉的狼嗥远远地响起,车夫吓得手腕一软,马车立时有失控的迹象。
“不要怕,别回头,在狼和我的枪之间,你应该会作出很好的选择。”
说话的声音低沉,清冷,显示出毫不慌乱的镇静和坚定过人的钢铁意志。惊恐中的车夫听到这样的声音,仿佛胆气也跟著一壮,吆喝一声,鞭梢在空中抖了个响,马车继续以风一样的速度向前行去。
拉车的爱丽和罗杰儿都是千里选一的好马,曾在各种各样的狩猎和赛马中为主人赢得过无数的荣誉,然而此刻却被人偷走用来拉车,不知一向珍爱它们的雷森伯爵知道了,会不会一怒之下拧断肇事者的脖子。
那个做出这种事来的人却显然毫无畏惧。从铁雷城堡中逃亡的那一刻起,车夫就没有看见他有过一丝的不安或犹豫。
可怜的威廉?里尔,本是铁雷城堡中一名小小的马夫。黄昏时分,喝了点酒后,像平常那样拎著马灯摇摇晃晃去巡视马厩,却被暗影里窜出来的一个身影用枪抵住,并以同样低沉而冷静的嗓音命令他套马出城。
因为套的是雷森伯爵的两匹爱马,系的又是最精美轻便的马车,所以守城的彼得一点也没疑心,只当是哪位夫人一时兴起,出去兜风,连问都没问就打开了大门。这也难怪他,在这个狩猎的大好季节,好客的雷森伯爵府上总是贵宾云集,而那些大人物们,脾气却总是不太好,动作慢一点说不定还会吃到鞭子。
算起来,最有罪的,大概就是自己了吧。车夫在心里哀鸣著,仿佛已看到不久的将来自己的悲惨下场,但是,他实在是很冤啊。直到如今他仍是一头雾水,甚至连背后那个逃亡者的长像都没能看清,真是死了也不会甘心。依稀只记得,黯淡的光线下,那人全身都裹在黑色的连头披风里,只有一双眸子闪闪发光,透露出非凡的勇气。或者说是疯狂。
在这样的坏天气里,要穿过这片被人称为死亡之都的迷泽荒野,去往利亚山脉,这种人只能用疯狂来形容。
马蹄急促,有如疾风骤雨,在黑夜的荒野间前行。狼嗥声已不复再闻,正当车夫稍放下心来之时,突然之间,前面多了十几点亮光,迅速地向他们靠近。
表火!车夫吓得连叫都叫不出来,马车自然而然又慢了下来。在这倾刻间,火光又近了几分,同时伴著马蹄的达达连响。原来是打著火把的骑马者。然而这一事实的得知,并未让车夫有所安慰,虽然不是幽灵,可是如果和心狠手辣的盗贼相比,幽灵说不定还仁慈一些。
“怎么回事?”
背后车厢里的人察觉不对,低沉地发问。
“天主保佑我们遇上盗贼了”
背后的人探出半个身子,注视著前方。扇形排开的十数点火光越来越逼近了,马蹄声更响,在平原上远远地荡出去,有著惊心动魄的杀气。
“勒住车,回头!”
车夫心中害怕,但也知道此时正是性命攸关之际,一时不知哪里来的力气,以从未有过的敏捷,勒住缰绳,掉头便奔。幸亏驾车的两匹骏马都极为优秀,若稍有偏差,当场便要车毁人亡。
但仿佛是对他们的嘲讽,才奔出几步,前方突然又现出一圈散开的火把,连同之前的一起,形成一个大圆,合围过来。显然这批盗贼并非乌合之众,瞧他们这种不慌不忙,等猎物落入陷阱再动手的方式,完全是经过严格训练的精良之伍。
轻便马车如被狼群包围的牡鹿,左冲右突,终于被逼到一处空旷之地,再也无处可逃。重重围上来的火把将空地和马车照得一清二楚,有如白昼。
车夫早已抱著头下车,被命令蹲在一旁,簌簌直抖的身子,显现出心中巨大的恐惧。
车厢里静的一点声音都没有。
“莫非是吓晕过去了?”
一个金黄色头发的蒙面盗贼,注视著马车,轻蔑地呸了一声。
“有可能。”为首的盗贼策动马缰,前行了几步,高大的身影在火光中充满猎食者的掠夺感,连声音都是那样森寒“听说越是有钱的人越是胆小。哦,你们看,这边还烙著雷森家族的纹章,没错,就是它了。”
说著话,他的身子已探入了车厢,搜寻著这次的猎物。由于轻视,他的枪很随意地握著,还没有看清楚车内的人,手腕一痛,随即如电光火石般,枪枝坠落,头发已被人用力揪住,跟著额头上抵上了一管冷冷的硬物。凭著熟悉的感觉,盗贼首领立即明白那是一枝致命的火枪。
本来分开在马车四周,有些懒洋洋的盗贼们突遇这种变故,全都紧张地拔出了枪,数十枝大大小小的枪口对准了马车。
“识相的就给我扔掉枪,进来。”
今晚车夫听过好几次的冷峻声音再度出现,而这命令的对象显然是那大意被擒的倒楣首领。
盗贼首领清楚地认识到此刻的形势对已不利,理智地选择放弃抵抗,遵从这把枪主人的命令,跨进了马车。周围的群盗面面相觑,端著枪,不知如何是好。
“各位,我无意与你们为仇,只是想借道一过。你们放心,到了目的地后,我会释放这个人。”
这个人非但勇气过人,行事也很老练,竟然懂得先安抚这帮盗贼的心。虽然群盗仍是虎视眈眈,一触即发,但气氛已有所松弛,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只得眼睁睁地看着车夫爬上马车,挥起了鞭子。
群盗果然纪律森严,出现这种突变,竟无一人大声喧哗,沉默中,只有火把不时地劈啪作响。
金黄色头发的人拨转马头,拦在车前。
“把阿特拉斯阁下放开,我们会允许你们通过。”
车厢内传来冷漠的笑声:
“我非常愿意相信你们的话,但经验告诉我,底牌在手上蠃面总是大些。不要逼我,这人是你们的头头吧?我不会杀他,但不代表我不会先射穿他的四肢。我数到三,你们再不让我就先打断他的右臂。”
车中人的声音并不高,甚至还有几分模糊,但每一句话都冷绝断然,带著贵族特有的淡淡无情。没有人敢怀疑他话语的真实性。
“一、二”
数到二的时候,金黄色头发的人终于挥了挥手,众骑见状,纷纷拨转马头,让出一条通道。
“别跟著我,别想玩花样。等天亮后,到了第一个村子我就会放走他。相信我,我并不想多惹上你们这样的麻烦。”
顺利操控住全局的人放缓口气,在马车的起步中边行边说。群盗们反常冷静的表现也令他心中忐忑,手里的枪不敢有丝毫放松。
从来没有遇到过纪律如此严明,行动如此一致的队伍。就连雷森伯爵最引为自豪的亲卫队似乎都有所不及。如果他猜得没错,他们一定就是传言中,塞斯平原上最可怕也最剽悍的盗贼团:疾风之狼。而阿特拉斯,这个希腊神话中反抗宙斯的泰顿神的名字,正是这个纵横北部的疾风之狼首领用来自称的外号。
想不到传说中的人物,竟会被自己遇上,而且如此轻易地被制服在自己的枪口之下,作为枪的主人,他心里也不禁有些悚然。
马车开始加速,越行越快地奔驰了出去,转眼便将那群火把远远地抛在身后,变成一团微弱的光点。
“你是我所见过的最有勇气的人。而且聪明,冷静,懂得把握时机。”
风从幽寂暗夜的最深处传来,在低空呼啸盘旋,撕扯著车厢上装饰的包衣。也不知过了多久,被枪抵住的阿特拉斯突然开口,语声平静淡然,仿佛在说著不相干的事。
事实上他观察这个敌人已有好一阵。但太过黯淡的车厢以及被人挟持的别扭姿势,除了那袭宽大黑斗蓬,他什么也发现不了。
“你住口。”
一路持枪至今,黑袍人声音虽仍低沉,却已隐隐透出一股焦躁。
阿特拉斯猜想他的手腕一定已经很累甚至接近僵硬了。强盗可也是个不太好干的活呢。
“你我都很清楚,离天亮还有三个多时辰,而这条路上第一个村庄更在数百里开外。难道你就准备一直这样拿著枪?不怕手发抖?”
“也许我该杀了你。如此就不会再给我添麻烦。”
黑袍人的话语一如其往充满冷澈。被这个俘虏言中,他的手指确实有点麻木,但还是更用力地抓住阿特拉斯的头发,另一只手中的短枪向前推了推。
他还没有忘记眼前这人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大盗。
轻便马车的空间本就狭小,黑袍人很容易就可以感觉到阿特拉斯身上散发出的气势。那样自信,强大而沉稳,仿佛胜券在握,一定会蠃。怎么看都不像身为俘虏应有的表现,这令他心里隐约的不安越来越大。
对于黑袍人的威胁,阿特拉斯只是一笑。
“你大可一试。不过,要是你现在敢回头,一定会看见我的人正跟著你,而且会一直跟下去。”
知道他所说不虚,黑袍人有了些微的犹豫。他倒不是担心会被追上,刚才若不是落入了包围,凭自己车前这两匹绝世良驹的速度,只怕还没有人能及。
只是这个人质要拿他怎么办?他已经有了一个强敌雷森,实在不想再和本郡传言中最神秘最强悍的疾风之狼对上。
杀又不是,放又不是,难道真的要这样僵持三四个小时?转念间,黑袍人已有了办法。
“停车。拿绳来,绑住他。”
经过一连串事故,车夫已经将黑袍人看作不可违抗的象征,不敢有半点怠慢,缓住马车,停在了路边。
就在这片刻间,阿拉特斯突然有了动作。
马车停住的那一刹,由于惯性的作用,黑袍人即使再小心,也无法避免地向前一倾,抓住阿特拉斯头发的那只手不自觉地松开,变成借力稳住自己。
这是一个不惯杀戮生涯之人常忽略的细节,也是黑袍人迄今所犯最大的错误。
阿特拉斯不是木头,而是一头最危险的狼。
闪电般地攥住头发上的那只手,被俘的男子右肩用力后顶,全身猛然发劲,通地一声,黑袍人已被他重重地摔到身前,疼得颤抖起来,连枪也差点掉落。
但顽强的毅力使他不愿认输,勉力举起枪还想做最后的抗争,却被阿特拉斯冷笑一声,迅速伸手,握住他持枪的手腕,咯嗒一扭,手骨已像某种木柴般折断。
再也承受不住如此剧烈的疼痛,黑袍人连叫声都没发出,就软绵绵地昏了过去。
车夫见势不对,正吓得想偷偷溜走,却被阿特拉斯及时唤住。
“别走,可怜的小伙子。把灯点上,乖乖听话,我不为难你。”
车夫颤抖的手连擦了几根火柴,终于把悬挂在车边的马灯点上。
“告诉我,你的主人是谁?”
阿特拉斯一边将黑袍人拖到光亮处,一边问。
“回老爷,我不知道。是他用枪指著我,逼我为他驾车的。”
“哦,有这种事?”
阿特拉斯的兴趣越来越大。这个穿黑袍的家伙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竟然这般胆大妄为,冷静果断,并且有著不屈不挠,连他也差点为之送命的坚定意志。
马灯桔黄幽柔的光线已照到黑袍人脸上,阿特拉斯好奇地掀开他的头罩,却在黑布落下的刹那间愣住。
一头棕红色的微卷长发已在打斗中散开,凌乱地衬托出那张绝美而倔强的脸。长而微翘的睫毛,秀挺的鼻梁,薄薄性感的红唇紧紧地抿著,虽然由于疼痛而苍白,但她的魅力并不因此稍减,反而更多了一份
一瞬间,阿特拉斯突然觉得心脏砰砰地跳快了几倍。
“是康得?拉芙女候爵!”一边的车夫被眼前的景象惊呆,脱口叫了起来。
“康得?拉芙”阿特拉斯喃喃地重复著这个名字,将她轻柔地抱起,命令车夫重新上路。不过这次的方向,却与来时正好相反。
微微地呻吟了一下,康得自昏迷中醒来。头很重,口里很干,仿佛著了火一样,她迫切地需要解渴。
“水”
喉间模糊地逸出心中的渴望。
一只有力的手臂揽住了她的背,将她稍稍扶起,接著,一杯清凉的液体凑到了她的唇边。顾不及细想别的,就著杯子,康得贪婪地大口大口喝了起来。不一会儿,杯子就见了底。
意犹未尽,但总算已好过很多,这时才想起自己的境况。... -->>
如鸣雷和闪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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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命运的岩石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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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色黯淡。荒无人烟的塞斯郡北部大平原上,劲风有如魔鬼的呼啸,一阵强过一阵地拍打著小路上这辆胆敢冒犯天威的轻便旅行马车。
在这个充满迷信和盗贼的边远地区,即使是再大胆的旅人,都不敢单身在这样阴森的夜里赶路。此时此地,这辆马车的出现若被人看到,一定会先怀疑自己的眼睛。
而那个敢于和幽灵争夺领域的马车夫已是满头大汗,如果不是知道后面有枝火枪在对准自己,他说不定早就会晕了过去。
一声凄厉的狼嗥远远地响起,车夫吓得手腕一软,马车立时有失控的迹象。
“不要怕,别回头,在狼和我的枪之间,你应该会作出很好的选择。”
说话的声音低沉,清冷,显示出毫不慌乱的镇静和坚定过人的钢铁意志。惊恐中的车夫听到这样的声音,仿佛胆气也跟著一壮,吆喝一声,鞭梢在空中抖了个响,马车继续以风一样的速度向前行去。
拉车的爱丽和罗杰儿都是千里选一的好马,曾在各种各样的狩猎和赛马中为主人赢得过无数的荣誉,然而此刻却被人偷走用来拉车,不知一向珍爱它们的雷森伯爵知道了,会不会一怒之下拧断肇事者的脖子。
那个做出这种事来的人却显然毫无畏惧。从铁雷城堡中逃亡的那一刻起,车夫就没有看见他有过一丝的不安或犹豫。
可怜的威廉?里尔,本是铁雷城堡中一名小小的马夫。黄昏时分,喝了点酒后,像平常那样拎著马灯摇摇晃晃去巡视马厩,却被暗影里窜出来的一个身影用枪抵住,并以同样低沉而冷静的嗓音命令他套马出城。
因为套的是雷森伯爵的两匹爱马,系的又是最精美轻便的马车,所以守城的彼得一点也没疑心,只当是哪位夫人一时兴起,出去兜风,连问都没问就打开了大门。这也难怪他,在这个狩猎的大好季节,好客的雷森伯爵府上总是贵宾云集,而那些大人物们,脾气却总是不太好,动作慢一点说不定还会吃到鞭子。
算起来,最有罪的,大概就是自己了吧。车夫在心里哀鸣著,仿佛已看到不久的将来自己的悲惨下场,但是,他实在是很冤啊。直到如今他仍是一头雾水,甚至连背后那个逃亡者的长像都没能看清,真是死了也不会甘心。依稀只记得,黯淡的光线下,那人全身都裹在黑色的连头披风里,只有一双眸子闪闪发光,透露出非凡的勇气。或者说是疯狂。
在这样的坏天气里,要穿过这片被人称为死亡之都的迷泽荒野,去往利亚山脉,这种人只能用疯狂来形容。
马蹄急促,有如疾风骤雨,在黑夜的荒野间前行。狼嗥声已不复再闻,正当车夫稍放下心来之时,突然之间,前面多了十几点亮光,迅速地向他们靠近。
表火!车夫吓得连叫都叫不出来,马车自然而然又慢了下来。在这倾刻间,火光又近了几分,同时伴著马蹄的达达连响。原来是打著火把的骑马者。然而这一事实的得知,并未让车夫有所安慰,虽然不是幽灵,可是如果和心狠手辣的盗贼相比,幽灵说不定还仁慈一些。
“怎么回事?”
背后车厢里的人察觉不对,低沉地发问。
“天主保佑我们遇上盗贼了”
背后的人探出半个身子,注视著前方。扇形排开的十数点火光越来越逼近了,马蹄声更响,在平原上远远地荡出去,有著惊心动魄的杀气。
“勒住车,回头!”
车夫心中害怕,但也知道此时正是性命攸关之际,一时不知哪里来的力气,以从未有过的敏捷,勒住缰绳,掉头便奔。幸亏驾车的两匹骏马都极为优秀,若稍有偏差,当场便要车毁人亡。
但仿佛是对他们的嘲讽,才奔出几步,前方突然又现出一圈散开的火把,连同之前的一起,形成一个大圆,合围过来。显然这批盗贼并非乌合之众,瞧他们这种不慌不忙,等猎物落入陷阱再动手的方式,完全是经过严格训练的精良之伍。
轻便马车如被狼群包围的牡鹿,左冲右突,终于被逼到一处空旷之地,再也无处可逃。重重围上来的火把将空地和马车照得一清二楚,有如白昼。
车夫早已抱著头下车,被命令蹲在一旁,簌簌直抖的身子,显现出心中巨大的恐惧。
车厢里静的一点声音都没有。
“莫非是吓晕过去了?”
一个金黄色头发的蒙面盗贼,注视著马车,轻蔑地呸了一声。
“有可能。”为首的盗贼策动马缰,前行了几步,高大的身影在火光中充满猎食者的掠夺感,连声音都是那样森寒“听说越是有钱的人越是胆小。哦,你们看,这边还烙著雷森家族的纹章,没错,就是它了。”
说著话,他的身子已探入了车厢,搜寻著这次的猎物。由于轻视,他的枪很随意地握著,还没有看清楚车内的人,手腕一痛,随即如电光火石般,枪枝坠落,头发已被人用力揪住,跟著额头上抵上了一管冷冷的硬物。凭著熟悉的感觉,盗贼首领立即明白那是一枝致命的火枪。
本来分开在马车四周,有些懒洋洋的盗贼们突遇这种变故,全都紧张地拔出了枪,数十枝大大小小的枪口对准了马车。
“识相的就给我扔掉枪,进来。”
今晚车夫听过好几次的冷峻声音再度出现,而这命令的对象显然是那大意被擒的倒楣首领。
盗贼首领清楚地认识到此刻的形势对已不利,理智地选择放弃抵抗,遵从这把枪主人的命令,跨进了马车。周围的群盗面面相觑,端著枪,不知如何是好。
“各位,我无意与你们为仇,只是想借道一过。你们放心,到了目的地后,我会释放这个人。”
这个人非但勇气过人,行事也很老练,竟然懂得先安抚这帮盗贼的心。虽然群盗仍是虎视眈眈,一触即发,但气氛已有所松弛,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只得眼睁睁地看着车夫爬上马车,挥起了鞭子。
群盗果然纪律森严,出现这种突变,竟无一人大声喧哗,沉默中,只有火把不时地劈啪作响。
金黄色头发的人拨转马头,拦在车前。
“把阿特拉斯阁下放开,我们会允许你们通过。”
车厢内传来冷漠的笑声:
“我非常愿意相信你们的话,但经验告诉我,底牌在手上蠃面总是大些。不要逼我,这人是你们的头头吧?我不会杀他,但不代表我不会先射穿他的四肢。我数到三,你们再不让我就先打断他的右臂。”
车中人的声音并不高,甚至还有几分模糊,但每一句话都冷绝断然,带著贵族特有的淡淡无情。没有人敢怀疑他话语的真实性。
“一、二”
数到二的时候,金黄色头发的人终于挥了挥手,众骑见状,纷纷拨转马头,让出一条通道。
“别跟著我,别想玩花样。等天亮后,到了第一个村子我就会放走他。相信我,我并不想多惹上你们这样的麻烦。”
顺利操控住全局的人放缓口气,在马车的起步中边行边说。群盗们反常冷静的表现也令他心中忐忑,手里的枪不敢有丝毫放松。
从来没有遇到过纪律如此严明,行动如此一致的队伍。就连雷森伯爵最引为自豪的亲卫队似乎都有所不及。如果他猜得没错,他们一定就是传言中,塞斯平原上最可怕也最剽悍的盗贼团:疾风之狼。而阿特拉斯,这个希腊神话中反抗宙斯的泰顿神的名字,正是这个纵横北部的疾风之狼首领用来自称的外号。
想不到传说中的人物,竟会被自己遇上,而且如此轻易地被制服在自己的枪口之下,作为枪的主人,他心里也不禁有些悚然。
马车开始加速,越行越快地奔驰了出去,转眼便将那群火把远远地抛在身后,变成一团微弱的光点。
“你是我所见过的最有勇气的人。而且聪明,冷静,懂得把握时机。”
风从幽寂暗夜的最深处传来,在低空呼啸盘旋,撕扯著车厢上装饰的包衣。也不知过了多久,被枪抵住的阿特拉斯突然开口,语声平静淡然,仿佛在说著不相干的事。
事实上他观察这个敌人已有好一阵。但太过黯淡的车厢以及被人挟持的别扭姿势,除了那袭宽大黑斗蓬,他什么也发现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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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持枪至今,黑袍人声音虽仍低沉,却已隐隐透出一股焦躁。
阿特拉斯猜想他的手腕一定已经很累甚至接近僵硬了。强盗可也是个不太好干的活呢。
“你我都很清楚,离天亮还有三个多时辰,而这条路上第一个村庄更在数百里开外。难道你就准备一直这样拿著枪?不怕手发抖?”
“也许我该杀了你。如此就不会再给我添麻烦。”
黑袍人的话语一如其往充满冷澈。被这个俘虏言中,他的手指确实有点麻木,但还是更用力地抓住阿特拉斯的头发,另一只手中的短枪向前推了推。
他还没有忘记眼前这人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大盗。
轻便马车的空间本就狭小,黑袍人很容易就可以感觉到阿特拉斯身上散发出的气势。那样自信,强大而沉稳,仿佛胜券在握,一定会蠃。怎么看都不像身为俘虏应有的表现,这令他心里隐约的不安越来越大。
对于黑袍人的威胁,阿特拉斯只是一笑。
“你大可一试。不过,要是你现在敢回头,一定会看见我的人正跟著你,而且会一直跟下去。”
知道他所说不虚,黑袍人有了些微的犹豫。他倒不是担心会被追上,刚才若不是落入了包围,凭自己车前这两匹绝世良驹的速度,只怕还没有人能及。
只是这个人质要拿他怎么办?他已经有了一个强敌雷森,实在不想再和本郡传言中最神秘最强悍的疾风之狼对上。
杀又不是,放又不是,难道真的要这样僵持三四个小时?转念间,黑袍人已有了办法。
“停车。拿绳来,绑住他。”
经过一连串事故,车夫已经将黑袍人看作不可违抗的象征,不敢有半点怠慢,缓住马车,停在了路边。
就在这片刻间,阿拉特斯突然有了动作。
马车停住的那一刹,由于惯性的作用,黑袍人即使再小心,也无法避免地向前一倾,抓住阿特拉斯头发的那只手不自觉地松开,变成借力稳住自己。
这是一个不惯杀戮生涯之人常忽略的细节,也是黑袍人迄今所犯最大的错误。
阿特拉斯不是木头,而是一头最危险的狼。
闪电般地攥住头发上的那只手,被俘的男子右肩用力后顶,全身猛然发劲,通地一声,黑袍人已被他重重地摔到身前,疼得颤抖起来,连枪也差点掉落。
但顽强的毅力使他不愿认输,勉力举起枪还想做最后的抗争,却被阿特拉斯冷笑一声,迅速伸手,握住他持枪的手腕,咯嗒一扭,手骨已像某种木柴般折断。
再也承受不住如此剧烈的疼痛,黑袍人连叫声都没发出,就软绵绵地昏了过去。
车夫见势不对,正吓得想偷偷溜走,却被阿特拉斯及时唤住。
“别走,可怜的小伙子。把灯点上,乖乖听话,我不为难你。”
车夫颤抖的手连擦了几根火柴,终于把悬挂在车边的马灯点上。
“告诉我,你的主人是谁?”
阿特拉斯一边将黑袍人拖到光亮处,一边问。
“回老爷,我不知道。是他用枪指著我,逼我为他驾车的。”
“哦,有这种事?”
阿特拉斯的兴趣越来越大。这个穿黑袍的家伙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竟然这般胆大妄为,冷静果断,并且有著不屈不挠,连他也差点为之送命的坚定意志。
马灯桔黄幽柔的光线已照到黑袍人脸上,阿特拉斯好奇地掀开他的头罩,却在黑布落下的刹那间愣住。
一头棕红色的微卷长发已在打斗中散开,凌乱地衬托出那张绝美而倔强的脸。长而微翘的睫毛,秀挺的鼻梁,薄薄性感的红唇紧紧地抿著,虽然由于疼痛而苍白,但她的魅力并不因此稍减,反而更多了一份
一瞬间,阿特拉斯突然觉得心脏砰砰地跳快了几倍。
“是康得?拉芙女候爵!”一边的车夫被眼前的景象惊呆,脱口叫了起来。
“康得?拉芙”阿特拉斯喃喃地重复著这个名字,将她轻柔地抱起,命令车夫重新上路。不过这次的方向,却与来时正好相反。
微微地呻吟了一下,康得自昏迷中醒来。头很重,口里很干,仿佛著了火一样,她迫切地需要解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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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有力的手臂揽住了她的背,将她稍稍扶起,接著,一杯清凉的液体凑到了她的唇边。顾不及细想别的,就著杯子,康得贪婪地大口大口喝了起来。不一会儿,杯子就见了底。
意犹未尽,但总算已好过很多,这时才想起自己的境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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