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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起床梳洗过后,童沁欢精神抖擞的踱到客厅,司机小陈正在翻报纸。“陈叔早安。”她有礼貌的问候。
“小姐早。”小陈赶紧起身回应。
“吃过早餐没?”她随口问。
“吃过了。”小陈唯唯诺诺道。“小姐想吃什么?我请饭店送过来。”
别墅平时没人居住,只雇请钟点女佣定时打扫屋子,若需要用餐,全交由饭店打理。
犹豫了下,童沁欢摇摇头。“我只要一杯现打蔬果汁。”
“我马上去吩咐。”小陈殷勤道,立刻起身张罗。
童沁欢就地做起简单的体操,以消耗热量。昨天出院吃了一摊又一摊的道地小吃,体重一定暴增不少
一胖起来,衣服都不能穿**值弥匦虏晒骸?br />
嗯重新采购耶。她脑子里顿时浮现在百货公司穿梭、血拼的景象,那是件多么令人痛快的事啊。
那画面固然吸引人,但她还是喜欢现在的自己,发誓绝不再发胖!
除了女孩子爱漂亮的天性使然外,还有一个不为人知、隐藏在心中多年的小秘密——
她一直记得,小学时元炯谅暗恋好久,那个大家眼中善良美丽的小天使、但却喜欢暗地里欺负人的女生——是个身材纤细、每天都打扮的漂漂亮亮,宛若小公主般高贵的小美女。
她幼小童稚的心灵,根深柢固的认为只有变成那样,大家才会喜欢她,不会再欺负她、取笑她。
尤其是视她如臭虫、避之唯恐不及的元炯谅,应该也会多注意她一点。当时,她是如此天真的以为,而且直到现在,她仍深信不移。
“一大早杵在这发呆,在想谁?”吓!突如其来的慵懒低沉嗓音,自身后飘进耳朵,迷惑她的神经。
童沁欢连忙调整呼息,跳离他两步远,保持一段安全距离。
元炯谅身上只著一袭黑色浴袍,头发微湿,显然是刚淋过浴,散发著浑然天成的男人味。
她的视线情不自禁的胶著在他身上,顿时感到口乾舌燥。
元炯谅蓦地趋近她,一阵清新宜人的香气钻人鼻腔,让她心口一缩。
他低头凝睇她,随后伸出手——此举让童沁欢的心几乎停止跃动。
“鼻头上有根睫毛。”他轻柔的以指腹揩去细微的黑色毛根,拉起她的手,小心翼翼的置于她的掌心。
“许完愿再吹掉它,听说愿望就会实现。”他认真地道,直勾勾的盯著她瞧。
她娇美柔致的脸蛋就近在眼前,明亮有神的水眸,闪烁著梦幻光芒,粉嫩的双唇犹如两片花瓣,诱人一亲芳泽。
他得发挥强大的自制力,才不至于当场狠狠吻住她。
童沁欢先是怔愣、呆滞,然后感到心动,然而在瞥见他不怀好意的笑容时,登时转为恼怒。
原来打从一开始,他就存心调戏她。这恶质的男人!
“你说的话,鬼才相信。”一时怒火攻心,她气得口不择言。
“你刚刚看起来很陶醉。”元炯谅不以为意的扬唇讪笑。
他无赖的口气,让童沁欢快气炸了。“无聊!”她低啐,继而忿然离开。
待她一走,他的笑容也随即隐没,恢复一贯的沉稳神态。
但元炯谅并没有告诉她,刚刚由于她的手机迟迟没人接听,所以尹克祺改打他的电话,要他代为转达——请她别忘了他们两人的约定。
哼!简直目中无人。他又不是爱神丘比特,没必要充当他们两人的传声筒,降低自己的格调。
* * * * * * * *
什么东西嘛!欺负人很好玩吗?!
童沁欢锁在房里,手中拿著笔不断地在画纸上涂鸦,一幅幅生动的图案跃然于纸上。
图中的主人翁,是个打扮时街的年轻女郎,在和男友大吵一架后,转身潇洒离开、上街血拼、享受大餐,这都是现代都会女性宠爱自己的方式之一。
画著画著,她霎时觉得躲在房里画图发泄的自己,很没有出息。
她应该效法笔下的女主角,打扮得美美的,出去逛街、享用一顿美食才对。
于是她放下画笔,站在穿衣镜前玩起搭配游戏,待妆扮完毕,已是两小时后的事。
这回她学聪明了,事先叫好计程车,只要把去处告诉司机,就不必烦恼了。
出门时百货公司尚未营业,于是她先到某家大卖场晃了一大圈,等时间差不多之后,再打电话呼叫无线计程车。
一进百货公司,琳琅满目的名牌化妆品专柜就已让她热血澎湃,如熊熊烈火般的购买欲狂烧著五脏六腑。
前两天翻杂志,看到每个厂牌都推出新产品,晶亮闪耀的唇蜜、炫目美丽的眼影、造型如糖果般的可爱腮红、号称能使睫毛卷翘浓密六倍的超级睫毛膏等这些统统都太诱惑人了。
童沁欢先朝平常惯用的品牌进攻,美美的专柜小姐笑容可掬的接待她,一下子称赞她跟明星一样漂亮、一下子又羡慕她的皮肤吹弹可破,在心花怒放之余,荷包也就失守了。
才半小时不到,她就花了数千元在单一品牌的彩妆上,不过专柜小姐也送了好多赠品试用包给她,让她有赚到的感觉。
像她这么知足常乐的人,现在很少呢!
光在一楼就花了一个多钟头以上的时间,一柜柜的保养品、化妆品、化妆品、保养品,让她克制不住,反反覆覆的买。
但在当下,她的心情是无比雀跃的。经过女鞋专柜时,她无意间拿了一只高跟鞋看了一眼,就被售货小姐拱去试穿,穿在脚上的效果也出奇的好。
在售货员的鼓吹及强力推销之下,她终究还是买下。
在掏卡付帐时,她还有点气自己心太软、容易受影响,但转念一想:能拉长身高及腿部线条的鞋子已不多见,而且设计又性感,搭配洋装一定很有味道
接著搭乘手扶梯来到二楼,眼见专柜前都亮出“五折”的告示,童沁欢的精神再度为之一振!
太美妙了!来百货公司果真是正确的选择,她的战斗力一下子攀升至百分之两百。
每一柜她都逗留超过三十分钟以上,有些商品打完折扣后价格相当诱人,像这种大好机会可不是常常有,不买好像对不起自己。
她宛如敏感的猎人,一旦相中“猎物”就立刻出手,毫不犹豫。
也许是她的眼光及品味出众,也许是天生衣架子使然,任何穿在她身上的衣服都显得好看极了。
凡是她试穿过的衣物,若有其他顾客在,都会要求购买同样的款式。
直到逛到脚底发麻、膝盖发疼,童沁欢才暂且罢手,到附近咖啡屋歇歇脚、喝杯冷饮解解渴。
她悠哉的啜口水果茶,迫不及待的把新买的彩妆拿出来研究,顺便补补妆,好让自己看起来无懈可击。
每拆封一袋战利品,她的情绪就更愉悦一分,她爱死了那份快感。
虽然心脏偶尔会被金额搞得揪成一团,但随即又沉溺在添购新行头的喜悦中。
女人一旦想到自己能变得更亮丽动人,什么烦人的事都可以暂抛脑后。爱美,是女人的天性、亦是使命。
嗯这句话可以用在下一本图文集中,她仍不忘为下一本作品构思题材——虽然早该交的稿子尚在无限期拖延中。
奶奶的叮咛可比编辑的催促来得重要,她现在有比画稿更重要的责任在身,思绪漫游至此,元炯谅英俊的脸孔倏然占据脑海。
早上两人过度亲密的距离,现在想起来,依旧令她感到脸红心跳,她一度以为他就要吻上她
更气人的是,她那时居然还有点期待!这当然不能让他知道,否则绝对... -->>
一早起床梳洗过后,童沁欢精神抖擞的踱到客厅,司机小陈正在翻报纸。“陈叔早安。”她有礼貌的问候。
“小姐早。”小陈赶紧起身回应。
“吃过早餐没?”她随口问。
“吃过了。”小陈唯唯诺诺道。“小姐想吃什么?我请饭店送过来。”
别墅平时没人居住,只雇请钟点女佣定时打扫屋子,若需要用餐,全交由饭店打理。
犹豫了下,童沁欢摇摇头。“我只要一杯现打蔬果汁。”
“我马上去吩咐。”小陈殷勤道,立刻起身张罗。
童沁欢就地做起简单的体操,以消耗热量。昨天出院吃了一摊又一摊的道地小吃,体重一定暴增不少
一胖起来,衣服都不能穿**值弥匦虏晒骸?br />
嗯重新采购耶。她脑子里顿时浮现在百货公司穿梭、血拼的景象,那是件多么令人痛快的事啊。
那画面固然吸引人,但她还是喜欢现在的自己,发誓绝不再发胖!
除了女孩子爱漂亮的天性使然外,还有一个不为人知、隐藏在心中多年的小秘密——
她一直记得,小学时元炯谅暗恋好久,那个大家眼中善良美丽的小天使、但却喜欢暗地里欺负人的女生——是个身材纤细、每天都打扮的漂漂亮亮,宛若小公主般高贵的小美女。
她幼小童稚的心灵,根深柢固的认为只有变成那样,大家才会喜欢她,不会再欺负她、取笑她。
尤其是视她如臭虫、避之唯恐不及的元炯谅,应该也会多注意她一点。当时,她是如此天真的以为,而且直到现在,她仍深信不移。
“一大早杵在这发呆,在想谁?”吓!突如其来的慵懒低沉嗓音,自身后飘进耳朵,迷惑她的神经。
童沁欢连忙调整呼息,跳离他两步远,保持一段安全距离。
元炯谅身上只著一袭黑色浴袍,头发微湿,显然是刚淋过浴,散发著浑然天成的男人味。
她的视线情不自禁的胶著在他身上,顿时感到口乾舌燥。
元炯谅蓦地趋近她,一阵清新宜人的香气钻人鼻腔,让她心口一缩。
他低头凝睇她,随后伸出手——此举让童沁欢的心几乎停止跃动。
“鼻头上有根睫毛。”他轻柔的以指腹揩去细微的黑色毛根,拉起她的手,小心翼翼的置于她的掌心。
“许完愿再吹掉它,听说愿望就会实现。”他认真地道,直勾勾的盯著她瞧。
她娇美柔致的脸蛋就近在眼前,明亮有神的水眸,闪烁著梦幻光芒,粉嫩的双唇犹如两片花瓣,诱人一亲芳泽。
他得发挥强大的自制力,才不至于当场狠狠吻住她。
童沁欢先是怔愣、呆滞,然后感到心动,然而在瞥见他不怀好意的笑容时,登时转为恼怒。
原来打从一开始,他就存心调戏她。这恶质的男人!
“你说的话,鬼才相信。”一时怒火攻心,她气得口不择言。
“你刚刚看起来很陶醉。”元炯谅不以为意的扬唇讪笑。
他无赖的口气,让童沁欢快气炸了。“无聊!”她低啐,继而忿然离开。
待她一走,他的笑容也随即隐没,恢复一贯的沉稳神态。
但元炯谅并没有告诉她,刚刚由于她的手机迟迟没人接听,所以尹克祺改打他的电话,要他代为转达——请她别忘了他们两人的约定。
哼!简直目中无人。他又不是爱神丘比特,没必要充当他们两人的传声筒,降低自己的格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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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东西嘛!欺负人很好玩吗?!
童沁欢锁在房里,手中拿著笔不断地在画纸上涂鸦,一幅幅生动的图案跃然于纸上。
图中的主人翁,是个打扮时街的年轻女郎,在和男友大吵一架后,转身潇洒离开、上街血拼、享受大餐,这都是现代都会女性宠爱自己的方式之一。
画著画著,她霎时觉得躲在房里画图发泄的自己,很没有出息。
她应该效法笔下的女主角,打扮得美美的,出去逛街、享用一顿美食才对。
于是她放下画笔,站在穿衣镜前玩起搭配游戏,待妆扮完毕,已是两小时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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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宛如敏感的猎人,一旦相中“猎物”就立刻出手,毫不犹豫。
也许是她的眼光及品味出众,也许是天生衣架子使然,任何穿在她身上的衣服都显得好看极了。
凡是她试穿过的衣物,若有其他顾客在,都会要求购买同样的款式。
直到逛到脚底发麻、膝盖发疼,童沁欢才暂且罢手,到附近咖啡屋歇歇脚、喝杯冷饮解解渴。
她悠哉的啜口水果茶,迫不及待的把新买的彩妆拿出来研究,顺便补补妆,好让自己看起来无懈可击。
每拆封一袋战利品,她的情绪就更愉悦一分,她爱死了那份快感。
虽然心脏偶尔会被金额搞得揪成一团,但随即又沉溺在添购新行头的喜悦中。
女人一旦想到自己能变得更亮丽动人,什么烦人的事都可以暂抛脑后。爱美,是女人的天性、亦是使命。
嗯这句话可以用在下一本图文集中,她仍不忘为下一本作品构思题材——虽然早该交的稿子尚在无限期拖延中。
奶奶的叮咛可比编辑的催促来得重要,她现在有比画稿更重要的责任在身,思绪漫游至此,元炯谅英俊的脸孔倏然占据脑海。
早上两人过度亲密的距离,现在想起来,依旧令她感到脸红心跳,她一度以为他就要吻上她
更气人的是,她那时居然还有点期待!这当然不能让他知道,否则绝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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