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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下午,五点零十分,他便来了。他会说:“六枝玫瑰花,红的。”
每天下午他来买六枝玫瑰花,我为他把花卷在纸里,用银色的缎带扎好。他会很爽快地付钞票,说声谢谢,然后走开。
每天下午他都来的。
准五时十分。
两个星期之后,近五点的时候,下意识地我已经等候他的光临。他长得很秀气,态度温文,浑身有种说不出的气派,穿着深灰色的西装,白色衬衫,灰夹黑色细条子领带。衣着是这么朴素,打扮得十分得宜,他的一双手干净纤细,有时候染着一点墨水。
每天他推开玻璃,他说:“六枝玫瑰花,红色。”
他不说“半打”他说“六枝”这是他的特色。
我默默地把花给他,收钱,把钱放进收银机。
他是最后的一个顾客,我们在五点半关门。
在他出现之后,生活完全不一样了。
我会自然地留下六枝长茎玫瑰,方便他来买。
有一日,有位洋人太太要买玫瑰花,只剩六枝了,我说:“太太,有人订下了玫瑰,买金盏菊吧,配紫色的兰花最好,怎样?”
洋太太听我的劝告,但不甚快乐地用眼睛瞥了瞥玫瑰花,持金盏菊走了。
五点十分,他来到。
我把玫瑰递给他,他道谢。
天气冷,他加了件黑色的外套,凯丝咪呢料,一条白色丝巾,ysl字样塞在领子里,口袋里一双薄皮手套,他穿的衣服永远只有灰、黑、白,他连藏青色也不穿。
我没跟他说,我特地把这些花留给他。
他是顾客,我是售货员,话不宜多。
他离开后,我把店锁好,去候公路车回家。
我把绒线手套缓缓套好,看着夜色罩下,城市灯光闪亮。
日与夜都那么寂寞。
母亲比我更寂寞。
她微笑问:“你什么时候结婚呢?”她常常在这句话后停一停:“如果你有一个家庭,我可以来照顾你的孩子,为你做家务,小家庭有那种温柔的光,令人精神一振。”
我报以微笑。
我很少有约会,有时候一连推掉好几个约来陪母亲。我并没有为谁牺牲,我情愿陪母亲,我觉得那样更有味道。
我有一份清静的工作,毫无创造性的。在店内,没有顾客的时候,我看小说消磨时间。
有时候一天可以看一本。
老板选中我唯一原因是我有漂亮的牙齿,是以当我笑的时候,顾客会觉得舒服,我的确常常笑。
花店很美丽,那种草香,清新的水味,各式各样柔软的花瓣,早上送花来,我接收,点数目,签单子。石竹一捆捆地放置桶中,碗大的荷花,天堂鸟。
有时候我们也备有常绿植物。最受欢迎的还是玫瑰。
“用花代语。”洋人说,他们把玫瑰代表爱意送给女友。
我奇怪他的女友是谁。幸运的女孩子。
相信她一定是个名媛。
名媛的定义:家庭优裕,欧陆受的教育,会说美丽的法文与英文,衣着时髦而具品味,相貌娟秀,仪态优雅。
可以肯定只有这样的女孩子才配得起他。
我们的花店附属在一家大酒店底下,如果酒店要大量用花,也会预早通知我们,大堂中那盆大型的花,由我负责插妥交出。
我不会插花,但草月流给我的印象很深,常买了书回来参考,久而久之,似通非通,真是逼上梁山。
老板娘跟人说:“最紧要是定性,这样的女孩子很难找了,她做了这么多年。”
原来她在说我,没多久她加了我薪水。
在店里我穿件白色的罩衫,宽身,细麻布。
我每周末洗干净制服,熨得笔挺,星期一早上是我看上去最整洁的一天。
五点十分他进来的时候,我把玫瑰自桶中取出,包好纸张,微笑,递给他。
他一定深浸爱河里。任何男人,天天送六枝红玫瑰给他的女朋友,一定是深浸爱河了。
我与妈妈说起他。
妈妈说:“你可以与他说话。”
“没有用。”我微笑“他胜过我太多,仙德瑞拉的故事不是每天发生的。”
“可是为什么你还没有找到地位相等的对象?”
“不要催我,妈妈。”
我把手放在她肩膀上。
他风雨无阻地来了两个月。
有时候他戴领带,有时候不。他的手与皮鞋一样,永远是干净的。
我照常把花束给他。他笑。
他每月花在买玫瑰的数目是惊人的。
我希望他见到我会与我说几句话。但是他不是与售货员吊膀子的男人,他不是。他从不与我说话。
然后,忽然有一天,他迟到。
我把六枝玫瑰花预备好,放在一旁,预备打烊,但是五点十分早已过去,他没有出现。
我决定等他来,打电话告诉妈妈,我会迟回家,然后坐着看小说。
我等到六点正,他来了,很匆忙,我把花给他,他照常付钱,但是他没有怀疑店为什么没打烊,但是我不介意。
他是熟客。
那一日之后,他就不来了。
我等足两日,都等到六点,第三日等到七点。这三日里我都把包好的花带回家中,插在一只花瓶里。
他没有再出现。每天的五点十分像是失色三分,我的一天再也没有意义,我的小说越看越乏味,我得喝咖啡来提神。
妈妈问:“那个年轻人再也不来?”
“不来啦,”我说:“或者与女友闹翻,或者与女友恋爱成熟,不是花束时期了。”
母亲加一句:“或者换过一家花店。”
我说:“是的,或者是。”
但是我星期一的雪白笔挺制服再也没有观众。
我开始觉得我会得在这间花店里终老。
棒很久很久,不知有多久,当我在低头看小说的时候,有人进花店来,敲敲玻璃,引起我的注意。
我马上放下书,站起来,道歉:“对不起。”
那个人竟是他!
我马上转头看钟,五点十分。
他又来了。
发生什么事?他又来到这家店。
但是我欢欣万分。
“花?”我问。
“六枝玫瑰。”他说。
我伸手去取红玫瑰。
“不,请给我白玫瑰。”他说。
我一怔,哦,他这个女朋友喜欢白玫瑰。
我选六枝,用银色纸包好,加上河谛带。
“很美,谢谢你。”他付钱。
“对不起,先生,”我婉转地说:“玫瑰的价格已经上涨,得多付五元。”
“对不起。”他加多五元。
他取饼玫瑰,离开。
我像拣到最名贵的礼品般,活力又再次回来。但是为什么?他与我没有关系,我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更不知道他在何处工作,但是他的存在已经使我愉快。
从那日起,他又来买花。
但一星期只来一次。
星期六,下午五点十分。
或者他在星期六下午也要上班,我不能够发问。
每次他买六枝白玫瑰。
他大概每星期约会她一次。
她是否美丽,是否优雅,是否富有。
每次他来买花,都带来一种温暖。
天气渐渐温暖,他开始穿夏季衣裳,雪白色的芝士布衬衫,深灰色的长裤,有时候穿那种孩子气的贺头皮鞋,也是白色的,再没有看见一个更懂得穿着的男人。
他有一个星期六出现的时候问:“请问你们负责送花吗?”
“有,”我奇怪他终于开口跟我说话“把姓名地址留给我们,我们负责送到。”
他掏出一张卡片,他说:“送到法国医院一号房。”
我写了下来,接过他的卡片。
我问:“送六枝白玫瑰?”
“不,那个我自己拿。请你另送二十枝虎兰到医院去。”
“是的。”
我把收条给他,他付钞票,他说:“谢谢。”
他微笑着走了。
我拈起他的卡片,上面写着:“薛伟年史丹福大学牙齿博士”
我明白了。
我不是说过他不像普通人吗。
把二十枝虎兰包好,我打电话叫酒店的仆欧来,叫他送去,给他二十元。
薛手持着白玫瑰走了。
送给他的女朋友。
而我,一个小小售货员,当然是坐在柜台里面看小说,我明白。
下班我把东西收拾好便走。
坐在公路车上我在读丽沁森太太的传奇,在她没有遇见英皇爱德华五世之前,谁也不会相信会有这样幸运的女人。
英皇说:“为了我所爱的女人”
她一点也不漂亮,但是他爱她,这已经足够。在这之前,她曾经结婚两次,且社交界中活跃份子,肯定不会受到很多人的尊重。人们看不起没有名气的妇人,但是又不会尊重出名的女人,女人怎样都有点不对。
笔事真是动人,足以使人忘记公路车中怪异的气味,挤逼的人群。
我仍然是在花丛中做买卖。
天气越来越热,花店的冷气特别充足,因为怕花早开早谢。
其实最美丽的花是在原野里。表姐在英国念书,说到花,她这么形容:“漫山遍野都是洋水仙,一整个山坡,真是一望无际。”
我想像着那种情形。多想是无益的,几时我也到这种地方去旅行,每个少女的梦,她的爱人陪着她。
我笑了。
怎么会有这样的事?
做人要脚踏实地,喜欢一个人不一定是要嫁给他,也不一定是要让他知道。
我愿意默默地喜欢着他。
饼后几天,我们店里来了一位很漂亮的小姐。
她穿一袭雪白的裙子。那种白是很耀眼的,领子很大,双肩露在外头。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她走近我身边,一阵香风跟上来,我认得是“侯士顿”味道。
她的头发披在肩上,近头顶处是直的,耳边卷得一个个小波浪,真是漂亮。
“花?小姐?”我微笑地问。
她也在笑,上上下下打量我。
她问:“你在这里卖花?”
“是的。”我说:“现代卖花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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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下午,五点零十分,他便来了。他会说:“六枝玫瑰花,红的。”
每天下午他来买六枝玫瑰花,我为他把花卷在纸里,用银色的缎带扎好。他会很爽快地付钞票,说声谢谢,然后走开。
每天下午他都来的。
准五时十分。
两个星期之后,近五点的时候,下意识地我已经等候他的光临。他长得很秀气,态度温文,浑身有种说不出的气派,穿着深灰色的西装,白色衬衫,灰夹黑色细条子领带。衣着是这么朴素,打扮得十分得宜,他的一双手干净纤细,有时候染着一点墨水。
每天他推开玻璃,他说:“六枝玫瑰花,红色。”
他不说“半打”他说“六枝”这是他的特色。
我默默地把花给他,收钱,把钱放进收银机。
他是最后的一个顾客,我们在五点半关门。
在他出现之后,生活完全不一样了。
我会自然地留下六枝长茎玫瑰,方便他来买。
有一日,有位洋人太太要买玫瑰花,只剩六枝了,我说:“太太,有人订下了玫瑰,买金盏菊吧,配紫色的兰花最好,怎样?”
洋太太听我的劝告,但不甚快乐地用眼睛瞥了瞥玫瑰花,持金盏菊走了。
五点十分,他来到。
我把玫瑰递给他,他道谢。
天气冷,他加了件黑色的外套,凯丝咪呢料,一条白色丝巾,ysl字样塞在领子里,口袋里一双薄皮手套,他穿的衣服永远只有灰、黑、白,他连藏青色也不穿。
我没跟他说,我特地把这些花留给他。
他是顾客,我是售货员,话不宜多。
他离开后,我把店锁好,去候公路车回家。
我把绒线手套缓缓套好,看着夜色罩下,城市灯光闪亮。
日与夜都那么寂寞。
母亲比我更寂寞。
她微笑问:“你什么时候结婚呢?”她常常在这句话后停一停:“如果你有一个家庭,我可以来照顾你的孩子,为你做家务,小家庭有那种温柔的光,令人精神一振。”
我报以微笑。
我很少有约会,有时候一连推掉好几个约来陪母亲。我并没有为谁牺牲,我情愿陪母亲,我觉得那样更有味道。
我有一份清静的工作,毫无创造性的。在店内,没有顾客的时候,我看小说消磨时间。
有时候一天可以看一本。
老板选中我唯一原因是我有漂亮的牙齿,是以当我笑的时候,顾客会觉得舒服,我的确常常笑。
花店很美丽,那种草香,清新的水味,各式各样柔软的花瓣,早上送花来,我接收,点数目,签单子。石竹一捆捆地放置桶中,碗大的荷花,天堂鸟。
有时候我们也备有常绿植物。最受欢迎的还是玫瑰。
“用花代语。”洋人说,他们把玫瑰代表爱意送给女友。
我奇怪他的女友是谁。幸运的女孩子。
相信她一定是个名媛。
名媛的定义:家庭优裕,欧陆受的教育,会说美丽的法文与英文,衣着时髦而具品味,相貌娟秀,仪态优雅。
可以肯定只有这样的女孩子才配得起他。
我们的花店附属在一家大酒店底下,如果酒店要大量用花,也会预早通知我们,大堂中那盆大型的花,由我负责插妥交出。
我不会插花,但草月流给我的印象很深,常买了书回来参考,久而久之,似通非通,真是逼上梁山。
老板娘跟人说:“最紧要是定性,这样的女孩子很难找了,她做了这么多年。”
原来她在说我,没多久她加了我薪水。
在店里我穿件白色的罩衫,宽身,细麻布。
我每周末洗干净制服,熨得笔挺,星期一早上是我看上去最整洁的一天。
五点十分他进来的时候,我把玫瑰自桶中取出,包好纸张,微笑,递给他。
他一定深浸爱河里。任何男人,天天送六枝红玫瑰给他的女朋友,一定是深浸爱河了。
我与妈妈说起他。
妈妈说:“你可以与他说话。”
“没有用。”我微笑“他胜过我太多,仙德瑞拉的故事不是每天发生的。”
“可是为什么你还没有找到地位相等的对象?”
“不要催我,妈妈。”
我把手放在她肩膀上。
他风雨无阻地来了两个月。
有时候他戴领带,有时候不。他的手与皮鞋一样,永远是干净的。
我照常把花束给他。他笑。
他每月花在买玫瑰的数目是惊人的。
我希望他见到我会与我说几句话。但是他不是与售货员吊膀子的男人,他不是。他从不与我说话。
然后,忽然有一天,他迟到。
我把六枝玫瑰花预备好,放在一旁,预备打烊,但是五点十分早已过去,他没有出现。
我决定等他来,打电话告诉妈妈,我会迟回家,然后坐着看小说。
我等到六点正,他来了,很匆忙,我把花给他,他照常付钱,但是他没有怀疑店为什么没打烊,但是我不介意。
他是熟客。
那一日之后,他就不来了。
我等足两日,都等到六点,第三日等到七点。这三日里我都把包好的花带回家中,插在一只花瓶里。
他没有再出现。每天的五点十分像是失色三分,我的一天再也没有意义,我的小说越看越乏味,我得喝咖啡来提神。
妈妈问:“那个年轻人再也不来?”
“不来啦,”我说:“或者与女友闹翻,或者与女友恋爱成熟,不是花束时期了。”
母亲加一句:“或者换过一家花店。”
我说:“是的,或者是。”
但是我星期一的雪白笔挺制服再也没有观众。
我开始觉得我会得在这间花店里终老。
棒很久很久,不知有多久,当我在低头看小说的时候,有人进花店来,敲敲玻璃,引起我的注意。
我马上放下书,站起来,道歉:“对不起。”
那个人竟是他!
我马上转头看钟,五点十分。
他又来了。
发生什么事?他又来到这家店。
但是我欢欣万分。
“花?”我问。
“六枝玫瑰。”他说。
我伸手去取红玫瑰。
“不,请给我白玫瑰。”他说。
我一怔,哦,他这个女朋友喜欢白玫瑰。
我选六枝,用银色纸包好,加上河谛带。
“很美,谢谢你。”他付钱。
“对不起,先生,”我婉转地说:“玫瑰的价格已经上涨,得多付五元。”
“对不起。”他加多五元。
他取饼玫瑰,离开。
我像拣到最名贵的礼品般,活力又再次回来。但是为什么?他与我没有关系,我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更不知道他在何处工作,但是他的存在已经使我愉快。
从那日起,他又来买花。
但一星期只来一次。
星期六,下午五点十分。
或者他在星期六下午也要上班,我不能够发问。
每次他买六枝白玫瑰。
他大概每星期约会她一次。
她是否美丽,是否优雅,是否富有。
每次他来买花,都带来一种温暖。
天气渐渐温暖,他开始穿夏季衣裳,雪白色的芝士布衬衫,深灰色的长裤,有时候穿那种孩子气的贺头皮鞋,也是白色的,再没有看见一个更懂得穿着的男人。
他有一个星期六出现的时候问:“请问你们负责送花吗?”
“有,”我奇怪他终于开口跟我说话“把姓名地址留给我们,我们负责送到。”
他掏出一张卡片,他说:“送到法国医院一号房。”
我写了下来,接过他的卡片。
我问:“送六枝白玫瑰?”
“不,那个我自己拿。请你另送二十枝虎兰到医院去。”
“是的。”
我把收条给他,他付钞票,他说:“谢谢。”
他微笑着走了。
我拈起他的卡片,上面写着:“薛伟年史丹福大学牙齿博士”
我明白了。
我不是说过他不像普通人吗。
把二十枝虎兰包好,我打电话叫酒店的仆欧来,叫他送去,给他二十元。
薛手持着白玫瑰走了。
送给他的女朋友。
而我,一个小小售货员,当然是坐在柜台里面看小说,我明白。
下班我把东西收拾好便走。
坐在公路车上我在读丽沁森太太的传奇,在她没有遇见英皇爱德华五世之前,谁也不会相信会有这样幸运的女人。
英皇说:“为了我所爱的女人”
她一点也不漂亮,但是他爱她,这已经足够。在这之前,她曾经结婚两次,且社交界中活跃份子,肯定不会受到很多人的尊重。人们看不起没有名气的妇人,但是又不会尊重出名的女人,女人怎样都有点不对。
笔事真是动人,足以使人忘记公路车中怪异的气味,挤逼的人群。
我仍然是在花丛中做买卖。
天气越来越热,花店的冷气特别充足,因为怕花早开早谢。
其实最美丽的花是在原野里。表姐在英国念书,说到花,她这么形容:“漫山遍野都是洋水仙,一整个山坡,真是一望无际。”
我想像着那种情形。多想是无益的,几时我也到这种地方去旅行,每个少女的梦,她的爱人陪着她。
我笑了。
怎么会有这样的事?
做人要脚踏实地,喜欢一个人不一定是要嫁给他,也不一定是要让他知道。
我愿意默默地喜欢着他。
饼后几天,我们店里来了一位很漂亮的小姐。
她穿一袭雪白的裙子。那种白是很耀眼的,领子很大,双肩露在外头。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她走近我身边,一阵香风跟上来,我认得是“侯士顿”味道。
她的头发披在肩上,近头顶处是直的,耳边卷得一个个小波浪,真是漂亮。
“花?小姐?”我微笑地问。
她也在笑,上上下下打量我。
她问:“你在这里卖花?”
“是的。”我说:“现代卖花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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