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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煦是个势利的人——在她三十岁以前,给自己下了定义。
从某种角度来说,她对自己认识得挺清楚的,“虽然每个人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是没人愿意承认,少有人看清自己脖子后面的灰”她想,“我至少能算看得清楚的,没错,我是个势利的人,我就喜欢这样的生活,跟别人有什么关系呢?”早年时,她在酒吧里工作,做前台小姐,陪客人调笑,也许她脸蛋不算那么漂亮,但是伶俐的口舌也能讨得顾客欢心。“把这些肥猪们嘴里灌满白兰地,我就能拿工资。”她讨厌劣质的烟草味儿,讨厌廉价的冒牌大衣,讨厌沾满污渍酒迹的柜台,讨厌晃动着的刺眼的红蓝色灯光,讨厌酒吧洗手间散发出肮脏腐烂的气息,和偷情男女高亢的尖叫声。
最初的时候,她凭借巧妙的辞令周旋在客人们之间,对于他们的揩油报以戏谑的微笑,尽可能地煽动他们打开钱包。“我可不想躺在这些满肚肥油的垃圾身下……”她双手撑在洗手台上,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很浓的烟熏妆,看不出黑眼圈的痕迹,但神情看起来要多烦有多烦。在一次接待中,她喝多了酒,在昏昏沉沉中被顾客拉去了包厢,对方上下其手欲对她动粗,清醒过来的周煦把酒瓶砸到了她脑袋上。
她终于意识到,想要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下去,并不是做做梦就能解决的。渴望拥有富裕的自由的生活,就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她必须傍上一位主顾。“那么,如果必须找一位的话,他必须很有钱,非常有钱……”周煦毫不犹豫地承认,她喜欢夜店生活,虽然这里有许多使她恶心的事情发生,但是舞池里疯狂扭动的躯体对她有着无可抗拒的魔力。“我要变得有魅力,而不是单薄苍白地要被人忘掉。”
那是周煦三十岁之前的生活,夜夜都是疯狂的高歌。在极端享乐主义的生活氛围中,她变得暴躁易怒,越来越情绪化,在欢笑之后徒然的颓废,回到租赁的小屋面对白色的墙壁和灰色的阴影独自流泪。
三十岁生日那天,她离开了夜店,辗转到了另一个城市,在商场找了一份服务员的工作。她扔掉了暴露的豹纹装、带着亮片的裙子和九厘米的高跟鞋,扔掉了已经坏掉的音响碟片和一瓶瓶没用完而且不会再用的化妆品,摘掉唇钉和肚钉,。她开始穿过膝的裙子和宽松的休闲裤,亲自到菜市场买菜做饭,对于邻居的问好报以温良的微笑,在稳定下来之后,她遇见了儿童时代的玩伴,一位仍然单身的职场男士。
周煦温和的作风、姣好却不引人注意的面容,良好的交流能力,使他以为这是一名可以作贤妻良母的女人,那天晚上,他在城镇里一家普通的西点餐厅对她说:“要不……我们试试吧?”周煦观察到他价格不菲的皮靴和手表,涂了珊瑚色口红的嘴角弯了起来,微笑着点了点头。
她们的感情进展一帆风顺,一些小的阻碍都被周煦成熟的解决,考虑到双方年龄都不小了,第二年秋天他们结了婚。婚后他们也有过热恋期,也有过激烈的争吵,这些矛盾都被淹没在生活琐碎的洪流中。丈夫发现了周煦有和男人们调情的癖好,他并没有生气,也没有阻止,而是安排她进了他所在的公司,利用妻子的社交能力来提升自己的工作表现。妻子用奢侈品装饰自己的家,在客厅接待同事并和客户们眉来眼去,丈夫喜欢出现在高端的社交场合,力图证明自己身价不菲,夫妻俩在利益面前臭味相投,也算相得益彰。然而最大的问题出现了,他们没有孩子。
这一点周煦心里明白,她从事夜店工作的那些年,打过的胎没有五六次也有三四次,年轻时的自己完全不考虑未来,年纪不轻以后又懊悔万分。她们做了试管婴儿,并在十个月后迎来了一个女孩,周煦对孩子疼爱至极,甚至放弃了工作,全心全意在家里照顾孩子,做起了全职妈妈。她为孩子置办衣物,精心挑选纸尿裤和奶粉,布置她的房间,在天花板和墙壁上贴上星星灯泡,她爱这孩子甚于爱自己。
孩子在四岁那年被诊断出患有小儿麻痹症。周旭和丈夫之间爆发了旷日持久的冷战。
尸变的那天,周煦眼睁睁看着抽搐着的孩子翻起了白眼,然后呜呜叫着去咬身边的狗狗。周煦把孩子关在了房间里,两个月后,夫妻俩随着邻居们向庇佑所集合,临走前周煦最后看了一眼紧缩的房门,从那里传来呜咽声和咀嚼声。她猛然间折返,用绷带绑紧了丧尸孩子的嘴巴,把她装进麻袋里捆紧。那不再是正常的人类,但是那是她的孩子。
在阴暗昏沉的天地中行走,她在旅途中跌倒在暴雨里,手指抠着泥土去吮吸水坑里脏污的雨水,她为了生存抛下同伴,并对懦弱的丈夫报以轻蔑的冷笑,转身投进另一个男人的怀抱,她拿走孩子和老人仅剩的食品,内心毫无愧疚。“他们本来就是要死的,即使没有这些,也支撑不了多少时间。”她冷漠地想,如果必须在生存和良知之间选择一个,那么她会选择前者。“良知有什么用呢,它只会拖累自己,让人更加懦弱而已。”
她依靠了孙景盛,并在末日之中如鱼得水,在职场中发现的规则在末日中同样适用。“只需要坚持住这两点,”她想,“铲除对你不利的因素,以及,依附那些强大的人。”
周煦是个势利的人——在她三十岁以前,给自己下了定义。
从某种角度来说,她对自己认识得挺清楚的,“虽然每个人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是没人愿意承认,少有人看清自己脖子后面的灰”她想,“我至少能算看得清楚的,没错,我是个势利的人,我就喜欢这样的生活,跟别人有什么关系呢?”早年时,她在酒吧里工作,做前台小姐,陪客人调笑,也许她脸蛋不算那么漂亮,但是伶俐的口舌也能讨得顾客欢心。“把这些肥猪们嘴里灌满白兰地,我就能拿工资。”她讨厌劣质的烟草味儿,讨厌廉价的冒牌大衣,讨厌沾满污渍酒迹的柜台,讨厌晃动着的刺眼的红蓝色灯光,讨厌酒吧洗手间散发出肮脏腐烂的气息,和偷情男女高亢的尖叫声。
最初的时候,她凭借巧妙的辞令周旋在客人们之间,对于他们的揩油报以戏谑的微笑,尽可能地煽动他们打开钱包。“我可不想躺在这些满肚肥油的垃圾身下……”她双手撑在洗手台上,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很浓的烟熏妆,看不出黑眼圈的痕迹,但神情看起来要多烦有多烦。在一次接待中,她喝多了酒,在昏昏沉沉中被顾客拉去了包厢,对方上下其手欲对她动粗,清醒过来的周煦把酒瓶砸到了她脑袋上。
她终于意识到,想要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下去,并不是做做梦就能解决的。渴望拥有富裕的自由的生活,就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她必须傍上一位主顾。“那么,如果必须找一位的话,他必须很有钱,非常有钱……”周煦毫不犹豫地承认,她喜欢夜店生活,虽然这里有许多使她恶心的事情发生,但是舞池里疯狂扭动的躯体对她有着无可抗拒的魔力。“我要变得有魅力,而不是单薄苍白地要被人忘掉。”
那是周煦三十岁之前的生活,夜夜都是疯狂的高歌。在极端享乐主义的生活氛围中,她变得暴躁易怒,越来越情绪化,在欢笑之后徒然的颓废,回到租赁的小屋面对白色的墙壁和灰色的阴影独自流泪。
三十岁生日那天,她离开了夜店,辗转到了另一个城市,在商场找了一份服务员的工作。她扔掉了暴露的豹纹装、带着亮片的裙子和九厘米的高跟鞋,扔掉了已经坏掉的音响碟片和一瓶瓶没用完而且不会再用的化妆品,摘掉唇钉和肚钉,。她开始穿过膝的裙子和宽松的休闲裤,亲自到菜市场买菜做饭,对于邻居的问好报以温良的微笑,在稳定下来之后,她遇见了儿童时代的玩伴,一位仍然单身的职场男士。
周煦温和的作风、姣好却不引人注意的面容,良好的交流能力,使他以为这是一名可以作贤妻良母的女人,那天晚上,他在城镇里一家普通的西点餐厅对她说:“要不……我们试试吧?”周煦观察到他价格不菲的皮靴和手表,涂了珊瑚色口红的嘴角弯了起来,微笑着点了点头。
她们的感情进展一帆风顺,一些小的阻碍都被周煦成熟的解决,考虑到双方年龄都不小了,第二年秋天他们结了婚。婚后他们也有过热恋期,也有过激烈的争吵,这些矛盾都被淹没在生活琐碎的洪流中。丈夫发现了周煦有和男人们调情的癖好,他并没有生气,也没有阻止,而是安排她进了他所在的公司,利用妻子的社交能力来提升自己的工作表现。妻子用奢侈品装饰自己的家,在客厅接待同事并和客户们眉来眼去,丈夫喜欢出现在高端的社交场合,力图证明自己身价不菲,夫妻俩在利益面前臭味相投,也算相得益彰。然而最大的问题出现了,他们没有孩子。
这一点周煦心里明白,她从事夜店工作的那些年,打过的胎没有五六次也有三四次,年轻时的自己完全不考虑未来,年纪不轻以后又懊悔万分。她们做了试管婴儿,并在十个月后迎来了一个女孩,周煦对孩子疼爱至极,甚至放弃了工作,全心全意在家里照顾孩子,做起了全职妈妈。她为孩子置办衣物,精心挑选纸尿裤和奶粉,布置她的房间,在天花板和墙壁上贴上星星灯泡,她爱这孩子甚于爱自己。
孩子在四岁那年被诊断出患有小儿麻痹症。周旭和丈夫之间爆发了旷日持久的冷战。
尸变的那天,周煦眼睁睁看着抽搐着的孩子翻起了白眼,然后呜呜叫着去咬身边的狗狗。周煦把孩子关在了房间里,两个月后,夫妻俩随着邻居们向庇佑所集合,临走前周煦最后看了一眼紧缩的房门,从那里传来呜咽声和咀嚼声。她猛然间折返,用绷带绑紧了丧尸孩子的嘴巴,把她装进麻袋里捆紧。那不再是正常的人类,但是那是她的孩子。
在阴暗昏沉的天地中行走,她在旅途中跌倒在暴雨里,手指抠着泥土去吮吸水坑里脏污的雨水,她为了生存抛下同伴,并对懦弱的丈夫报以轻蔑的冷笑,转身投进另一个男人的怀抱,她拿走孩子和老人仅剩的食品,内心毫无愧疚。“他们本来就是要死的,即使没有这些,也支撑不了多少时间。”她冷漠地想,如果必须在生存和良知之间选择一个,那么她会选择前者。“良知有什么用呢,它只会拖累自己,让人更加懦弱而已。”
她依靠了孙景盛,并在末日之中如鱼得水,在职场中发现的规则在末日中同样适用。“只需要坚持住这两点,”她想,“铲除对你不利的因素,以及,依附那些强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