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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淬体丹等适合李大龙现在服用的丹药。以及,一本厚厚的,名叫《通臂拳》的秘籍。
这是古蒙得到的信息中知道的,最适合李大龙初期修炼的武功之一,而且入手难度极低,只要有钱就能在河阳城里买到。
另外,他买下秘籍后还仔细查看了一下,练了几天,靠系统和目前已经不弱的武道修养把这个这门武功练到了可以教人的地步,还在秘籍上添加了大把注释,相信以便宜儿子的悟性不会练岔。
……
在把礼物发放完毕后,要去找机缘的古蒙,以自己今天有了儿子,生活重新有了希望,现在要去做一件早该做,但之前失意时一直拖着没做的事情为借口,告别了李大龙,还嘱咐他这段时间好好练武,古蒙日后回来要检查他的武功进境云云。
李大龙收了那么多好处,对古蒙很是感激,听到他说的郑重,感觉能让这位经历过大风大浪的老人郑重其事的说明,而且能让他暂时放下自己这个刚认的儿子要去做的事,那一定是真的很重要,有心想要帮他,但又觉得自己这个锻体一层跟着他完全就是累赘,因此只好放下这种想法,只是说了一句,自己要去送送义父。
古蒙想了想,答应了下来。
……
城外,古蒙将要与李大龙分别。
想到现在的自己根本无法帮上义父的忙,李大龙暗暗下了决心,准备这段时间除了吃喝拉撒睡外,要把全部的精力投入到修炼中。
古蒙看到他的表情,猜到了李大龙的想法,于是高兴的捋了捋胡须,道:“这段时间你也不要太过刻苦,要知道欲速则不达,不要把身子练伤了。”
李大龙点头道:“我知道了,对了义父,您的马呢?难道您办事的地方离这很近吗?”
“呵呵,距离不近,不近,但我赶路哪还用马?”古蒙听到这个问题,想到了他不久前收服的新坐骑,感觉之后可能会有些尴尬,但又觉得自己的气势决不能弱下去,毕竟他已经在李大龙面前立下了高手形象,总不能再自己打破这个形象,于是强撑着就要进行强行装逼。
“不用马……那义父您是要用轻功赶路吗?能不借马力一直用轻功赶路,义父您真是老当益壮。”李大龙觉得自己猜出了真相。
此世灵气充足,相应的,炒鸡快马的数量也很多,高手跑得快,耐力强,比一般马匹更能赶路,但他们往往也可以买到远超凡马的千里马、万里马,而且高手也不会想把气力浪费在赶路上,所以大多江湖人还是会骑马的。
那些不愿骑马的高手,要么就是穷——李大龙知道自己义父不穷——要么就是轻功太好,能买到的马比起自己慢了太多,因此不愿骑马。
他觉得自己的义父是后一种,这次要做重要的事情,嫌马不够快,因此要自己跑。
古蒙不漏声色:“不不不,我这次出门不准备用轻功赶路。”
“不骑马,也不用轻功……”李大龙犯难了,猜不出古蒙怎么想的他,很干脆的发问了,“义父你到底准备怎么赶路啊?”
古蒙嘿嘿一笑,但突然想到自己的人设,于是迅速的停止蠢笑,其变脸速度之快,直令李大龙感觉是自己花了眼。
下一刻,揉了揉眼睛的李大龙确定了一件事——他真的眼花了,因为他看到在不远处,出现了一只足足有五米高的大蛤蟆!
这蛤蟆通身赤红,头宽大,吻端圆,颊部向外嘟起一大块,鼻间距极小,眼睛占了一半的脸,背上密布着不等大的疣粒,但这疣粒组成了漂亮的花纹,四肢及腹部非常平滑,要是一只普通大小的蛤蟆长成这样,想必还会有些少爷小姐会觉得它长得可爱,想要捉几只回家。
然而,这只蛤蟆太大了,当看着它这么个庞然大物靠近的时候,恐怕没人会再觉得它可爱。
是的,这只大蛤蟆正在急速的冲向两人所站的地方,它的蹼较宽,后肢短,不能跳跃,但爬的极快,不对,虽然这蛤蟆的行动方式按人类的划分,是标准的爬行,但若是有它这样的体型,这样的速度,就算是爬,也只能用跑来形容。
……
随着大蛤蟆的飞速靠近,李大龙不仅把它的模样看的愈发清楚,更是感受到了大地在震颤,他明白,若不是自己不仅眼花了,精神还出现了混乱,那就是自己没看错,真的有一只五米高的大蛤蟆正在跑过来!
李大龙反应过来后就想转身逃走,但看到身旁正淡定捋胡子的古蒙,突然又不怕了,他这义父可是高手来着,一头蛤蟆罢了,应该……打不过他义父吧?
……
古蒙用眼睛余光瞟到李大龙的表情,不由的点了点头,暗想自己这下可能不用强行装逼了,自然装就OK。
“乖孩子不要怕,这只蛤蟆是我的宠物。”
说着,古蒙朝那只蛤蟆招招手,那蛤蟆顿时更加快速的爬到古蒙身边,用身体蹭着他,古蒙刚想摸摸宠物的头,突然注意到自己身高不够,于是改变目标,摸起来大蛤蟆滑腻腻的皮肤,一边摸一边对李大龙道:
“乖儿子,你难道没听说过,真正的高手都是有奇珍异兽当坐骑的吗?骑马什么的,早就落伍啦……哎,好像也不一定,还有斗气化马……”
……
、淬体丹等适合李大龙现在服用的丹药。以及,一本厚厚的,名叫《通臂拳》的秘籍。
这是古蒙得到的信息中知道的,最适合李大龙初期修炼的武功之一,而且入手难度极低,只要有钱就能在河阳城里买到。
另外,他买下秘籍后还仔细查看了一下,练了几天,靠系统和目前已经不弱的武道修养把这个这门武功练到了可以教人的地步,还在秘籍上添加了大把注释,相信以便宜儿子的悟性不会练岔。
……
在把礼物发放完毕后,要去找机缘的古蒙,以自己今天有了儿子,生活重新有了希望,现在要去做一件早该做,但之前失意时一直拖着没做的事情为借口,告别了李大龙,还嘱咐他这段时间好好练武,古蒙日后回来要检查他的武功进境云云。
李大龙收了那么多好处,对古蒙很是感激,听到他说的郑重,感觉能让这位经历过大风大浪的老人郑重其事的说明,而且能让他暂时放下自己这个刚认的儿子要去做的事,那一定是真的很重要,有心想要帮他,但又觉得自己这个锻体一层跟着他完全就是累赘,因此只好放下这种想法,只是说了一句,自己要去送送义父。
古蒙想了想,答应了下来。
……
城外,古蒙将要与李大龙分别。
想到现在的自己根本无法帮上义父的忙,李大龙暗暗下了决心,准备这段时间除了吃喝拉撒睡外,要把全部的精力投入到修炼中。
古蒙看到他的表情,猜到了李大龙的想法,于是高兴的捋了捋胡须,道:“这段时间你也不要太过刻苦,要知道欲速则不达,不要把身子练伤了。”
李大龙点头道:“我知道了,对了义父,您的马呢?难道您办事的地方离这很近吗?”
“呵呵,距离不近,不近,但我赶路哪还用马?”古蒙听到这个问题,想到了他不久前收服的新坐骑,感觉之后可能会有些尴尬,但又觉得自己的气势决不能弱下去,毕竟他已经在李大龙面前立下了高手形象,总不能再自己打破这个形象,于是强撑着就要进行强行装逼。
“不用马……那义父您是要用轻功赶路吗?能不借马力一直用轻功赶路,义父您真是老当益壮。”李大龙觉得自己猜出了真相。
此世灵气充足,相应的,炒鸡快马的数量也很多,高手跑得快,耐力强,比一般马匹更能赶路,但他们往往也可以买到远超凡马的千里马、万里马,而且高手也不会想把气力浪费在赶路上,所以大多江湖人还是会骑马的。
那些不愿骑马的高手,要么就是穷——李大龙知道自己义父不穷——要么就是轻功太好,能买到的马比起自己慢了太多,因此不愿骑马。
他觉得自己的义父是后一种,这次要做重要的事情,嫌马不够快,因此要自己跑。
古蒙不漏声色:“不不不,我这次出门不准备用轻功赶路。”
“不骑马,也不用轻功……”李大龙犯难了,猜不出古蒙怎么想的他,很干脆的发问了,“义父你到底准备怎么赶路啊?”
古蒙嘿嘿一笑,但突然想到自己的人设,于是迅速的停止蠢笑,其变脸速度之快,直令李大龙感觉是自己花了眼。
下一刻,揉了揉眼睛的李大龙确定了一件事——他真的眼花了,因为他看到在不远处,出现了一只足足有五米高的大蛤蟆!
这蛤蟆通身赤红,头宽大,吻端圆,颊部向外嘟起一大块,鼻间距极小,眼睛占了一半的脸,背上密布着不等大的疣粒,但这疣粒组成了漂亮的花纹,四肢及腹部非常平滑,要是一只普通大小的蛤蟆长成这样,想必还会有些少爷小姐会觉得它长得可爱,想要捉几只回家。
然而,这只蛤蟆太大了,当看着它这么个庞然大物靠近的时候,恐怕没人会再觉得它可爱。
是的,这只大蛤蟆正在急速的冲向两人所站的地方,它的蹼较宽,后肢短,不能跳跃,但爬的极快,不对,虽然这蛤蟆的行动方式按人类的划分,是标准的爬行,但若是有它这样的体型,这样的速度,就算是爬,也只能用跑来形容。
……
随着大蛤蟆的飞速靠近,李大龙不仅把它的模样看的愈发清楚,更是感受到了大地在震颤,他明白,若不是自己不仅眼花了,精神还出现了混乱,那就是自己没看错,真的有一只五米高的大蛤蟆正在跑过来!
李大龙反应过来后就想转身逃走,但看到身旁正淡定捋胡子的古蒙,突然又不怕了,他这义父可是高手来着,一头蛤蟆罢了,应该……打不过他义父吧?
……
古蒙用眼睛余光瞟到李大龙的表情,不由的点了点头,暗想自己这下可能不用强行装逼了,自然装就OK。
“乖孩子不要怕,这只蛤蟆是我的宠物。”
说着,古蒙朝那只蛤蟆招招手,那蛤蟆顿时更加快速的爬到古蒙身边,用身体蹭着他,古蒙刚想摸摸宠物的头,突然注意到自己身高不够,于是改变目标,摸起来大蛤蟆滑腻腻的皮肤,一边摸一边对李大龙道:
“乖儿子,你难道没听说过,真正的高手都是有奇珍异兽当坐骑的吗?骑马什么的,早就落伍啦……哎,好像也不一定,还有斗气化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