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回望当初,那时我一定也一直在训练自己迈步,如果有一天,能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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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熟的,拜托拜托啦。”
男生拗不过,只得加快脚步,追上苏梅,吞吞吐吐道:“考试坐你后面的是我女朋友,你能不能……”
“那麻烦告诉你女朋友,不是金刚器就别揽瓷器活,有本事就到中考考场上抄去。”苏梅粗暴地将其打断,然后快步走开,徒留男生在原地羞红了脸。
后来,孙晓晓没能如愿在中考赶上好运气,还无理取闹地为表忠贞,让男生少写了数学最后一道大题。苏眉对此总结:真蠢。
果然一针见血,孙晓晓不是一般的蠢,她没料到,就算男生少写了一道大题,上郢城一中依然是绰绰有余,而她却只能在相隔较远的三中就读,考上同一所高中的梦想就此破灭。
更让苏眉哭笑不得的是,新学期一开学,孙晓晓便甩了男生,跟了三中的“黑社会一哥”。
短暂的伤心难过之后,男生也不甘示弱,看上了我们文科班一个什么花也不是的女生。不过据说,是女生主动追的他。
有一次我和苏眉在校园里闲逛,苏眉突然神经兮兮地指着远方某处:“喏,傻缺和他新交的女朋友。”
“咦?那不是我同桌牛莉莉吗?”我努力瞪大眼睛,力求进一步证实我的猜想。
“什么?”苏眉在一旁满脸疑惑地盯着我。
“哦,她是我之前的同桌。换座位后隔了三排的距离,现在……”
“说重点!”苏眉一声怒吼,吓得我手上的咪咪虾条洒了一地。
我赶紧停止了咀嚼,快速擦了擦嘴巴:“牛莉莉有段时间迷闫楚锋迷得要死,就是他刚好追你那一阵。后来听说闫楚锋有了喜欢的女生,就嚷嚷着要换个目标。据她后来跟我描述,她又看上的男生也是你们理科班的,成绩和长相都不在闫楚锋之下,最主要的是,和闫楚锋乏味的长跑爱好不同,他还打得一手好篮球。所以有段时间牛莉莉一放学就往篮球场跑。再后来,她告诉我她谈恋爱了,说终于梦想成真,追到了白马王子。我是真不知道她说的就是你看上的这一个啊,不然我肯定会威胁加恐吓她立刻分手的。”
苏眉长叹一声:“哎……”
我以为她是伤心,正打算安慰几句,谁料她却缓缓开了口:“无论如何我也不能原谅自己曾经喜欢过一个品味为负数的人。”
好景不长,高调恋爱的牛莉莉和她的新男朋友被学校和家长双方面进行了思想教育。后来男生家长看男生的成绩下滑得厉害,便以工作调动为由,给男生办理了转学。从此这段沸沸扬扬的暗恋才在苏眉得心中尘埃落定。那时候还不流行“秀恩爱死得快”这一说法,苏眉却给出了她认为最好的解释:“傻缺配蠢货,一生一世。”
男生离开后,牛莉莉同学有一段时间整日以泪洗面,还义正词严地说要追随他而去。只是没过多久,就因为又换了个目标而彻底治愈了这段伤痛。
至此,苏眉对一切名字是叠词的女生,都心生厌恶。
我问苏眉:“其实以你高中时的魅力,如果跟他表白,极有可能会成功啊!”
苏眉作势要打我:“那我不就承认自己是胸大无脑的蠢货啦!”
苏眉承认第一个喜欢的人,却连他的名字都懒得跟人提起。
或许,这恰好诠释了莫名其妙的青春吧。不求结果、不求回报,他的出现,只是为了论述自己存在过的证据。明知那男生一无是处,却还是不可救药地喜欢着,甚至除了她自己,谁都不准说他坏话。
“这么跟你说吧,第一,我和张驰的心里早已没有了对方;第二,我俩分开跟你没有半毛钱关系。综上,我跟他和你跟他,没有明显的冲突点。”理科思维的苏眉心里,总有一套她自己的行为准则,而我飘远的思绪也被苏眉拉回到了当下。
正当我逐渐被苏眉说服,开始放下心来,苏眉又补充了一句:“其实我早就知道你喜欢张驰啦,只是不想拆穿而已。”
我慌乱:“你从什么时候开始知道的?”
苏眉乐了,捂着嘴巴笑个不停:“我什么时候知道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快告诉我,你俩进展到哪一步啦?”
我和张驰的关系,恐怕连我自己也理不清。
继那次强行表白之后,我就不好意思再腆着脸去找他了。大概过了一个月,心急如焚的我努力保持按兵不动,整天抱着一副“当不了恋人,连朋友也没得做”的视死如归的心态。
彼时张驰倒急了,他主动找了我一次,向我表达了他的真实想法。
他说以前只觉得和我一起是如此顺理成章的事,可是现在我突然消失了,他的世界好像也空了一样。
他说去图书馆还是会习惯性帮我占个座,选的也是我喜欢的靠窗位置;去食堂吃饭,看着眼前刚点的两份热气腾腾的茄子煲仔饭,明明自己没有那么喜欢;从图书馆回来,会不自觉绕到我的宿舍楼下,因为从前都是先送我回的寝室。
他说再也忍受不了一整天看不到我的日子。
他还说,想让我做他的女朋友。
“然后呢?”苏眉迫不及待打断了我。
“你确定还要听下去?”我挑衅地看着她。
“废话,你这不是吊人胃口吗?”苏眉扔给我一个她的标志性白眼。
苏眉的反应让我很欣慰,毕竟我满以为现在的她除了靳百川,对什么事都会漠不关心,尽管我极不愿意承认她的重色轻友。
然后我严肃认真并略带醋意地问张驰:“你确定已经完全忘记苏眉了吗?”
“我不确定。”张驰果然不擅长说谎。“但我确定的是,你才是我真正想要共度余生的人。”
虽然最终答案我不是很满意,但我从他的回答中,看到了诚实与诚意。毕竟曾经那么喜欢过的人,怎么能说忘记就忘记呢?他心里却非常清楚,和苏眉之间早已成了过去,放下是迟早的事。或许这就是白月光与米饭粒,朱砂痣和蚊子血之间的区别吧。我不怪他,我却无能为力。
当然,以上这一段我没有一字一句转述给苏眉,而是言简意赅地将结果告知于她:于是,我们就走到了一起。
明明是一段还算浪漫的爱情故事,可当苏眉听完,却捧腹大笑起来。
她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拽着怒气冲天的我:“人家表白你就同意啊?女孩子家知道矜持这两个字吗?”
我反击:“哼!你就是羡慕嫉妒。”
苏眉呼天抢地:“不止呢,我还有满满的恨,恨张驰把你拐跑了,恨我以后再也不敢欺负你啰!”
看到苏眉这副毫无所谓的神情,悲喜交加的我,心里一块巨大的石头也终于落了地。
苏眉进入到靳百川的公司后,一切都还算进展顺利。她的工作范围不仅限于文案编辑,还要替靳百川安排好每天的工作流程,俨然一副老板娘的模样。
有了苏眉的帮助,靳百川的工作理应轻松一点,可是苏眉一个人微薄的力量,对于高速发展的整个公司而言,实在是杯水车薪。
靳百川一如既往地忙碌着,苏眉偶尔会留下来陪他加班,帮他零星做点整理文件、泡咖啡、点外卖等杂事,真正涉及到业务方面的工作,还是需要计算机专业的靳百川亲力亲为。
看样子,苏眉和靳百川似乎真的过上了夫唱妇随神仙眷侣般的生活。
只是这样平静的日子仅仅维持了半年,就在靳百川着手准备公司上市时,苏永辉被查出了肝癌中期。
其实早在一个多月前,苏永辉就开始明显感觉身体不适,总是咳嗽,甚至还会咳血。他当时没太在意,以为只是休息不好。不放心的李玉兰硬拉着他去医院做了检查,直到医生确诊,李玉兰慌忙向苏眉诉说了病情。
这简直要了苏眉的命。她的第一反应是要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去,寸步不离地陪在苏永辉身边,陪他治疗,直到康复。
苏眉立刻向靳百川告知了实情,迅速做完工作交接,便直奔机场。
郢城没有飞机场,苏眉只得先落脚江城,再坐高铁回去,这是最快速的途径。我去江城机场接她时,看到苏眉又红又肿的眼睛,便知道她在回来的飞机上哭了一路。坚强如她,面对家人生病的打击时,也会不自觉变得脆弱和柔软。
不等她开口叫我,我便以“花花”的身份借了还算宽厚的肩膀给她。
不熟的,拜托拜托啦。”
男生拗不过,只得加快脚步,追上苏梅,吞吞吐吐道:“考试坐你后面的是我女朋友,你能不能……”
“那麻烦告诉你女朋友,不是金刚器就别揽瓷器活,有本事就到中考考场上抄去。”苏梅粗暴地将其打断,然后快步走开,徒留男生在原地羞红了脸。
后来,孙晓晓没能如愿在中考赶上好运气,还无理取闹地为表忠贞,让男生少写了数学最后一道大题。苏眉对此总结:真蠢。
果然一针见血,孙晓晓不是一般的蠢,她没料到,就算男生少写了一道大题,上郢城一中依然是绰绰有余,而她却只能在相隔较远的三中就读,考上同一所高中的梦想就此破灭。
更让苏眉哭笑不得的是,新学期一开学,孙晓晓便甩了男生,跟了三中的“黑社会一哥”。
短暂的伤心难过之后,男生也不甘示弱,看上了我们文科班一个什么花也不是的女生。不过据说,是女生主动追的他。
有一次我和苏眉在校园里闲逛,苏眉突然神经兮兮地指着远方某处:“喏,傻缺和他新交的女朋友。”
“咦?那不是我同桌牛莉莉吗?”我努力瞪大眼睛,力求进一步证实我的猜想。
“什么?”苏眉在一旁满脸疑惑地盯着我。
“哦,她是我之前的同桌。换座位后隔了三排的距离,现在……”
“说重点!”苏眉一声怒吼,吓得我手上的咪咪虾条洒了一地。
我赶紧停止了咀嚼,快速擦了擦嘴巴:“牛莉莉有段时间迷闫楚锋迷得要死,就是他刚好追你那一阵。后来听说闫楚锋有了喜欢的女生,就嚷嚷着要换个目标。据她后来跟我描述,她又看上的男生也是你们理科班的,成绩和长相都不在闫楚锋之下,最主要的是,和闫楚锋乏味的长跑爱好不同,他还打得一手好篮球。所以有段时间牛莉莉一放学就往篮球场跑。再后来,她告诉我她谈恋爱了,说终于梦想成真,追到了白马王子。我是真不知道她说的就是你看上的这一个啊,不然我肯定会威胁加恐吓她立刻分手的。”
苏眉长叹一声:“哎……”
我以为她是伤心,正打算安慰几句,谁料她却缓缓开了口:“无论如何我也不能原谅自己曾经喜欢过一个品味为负数的人。”
好景不长,高调恋爱的牛莉莉和她的新男朋友被学校和家长双方面进行了思想教育。后来男生家长看男生的成绩下滑得厉害,便以工作调动为由,给男生办理了转学。从此这段沸沸扬扬的暗恋才在苏眉得心中尘埃落定。那时候还不流行“秀恩爱死得快”这一说法,苏眉却给出了她认为最好的解释:“傻缺配蠢货,一生一世。”
男生离开后,牛莉莉同学有一段时间整日以泪洗面,还义正词严地说要追随他而去。只是没过多久,就因为又换了个目标而彻底治愈了这段伤痛。
至此,苏眉对一切名字是叠词的女生,都心生厌恶。
我问苏眉:“其实以你高中时的魅力,如果跟他表白,极有可能会成功啊!”
苏眉作势要打我:“那我不就承认自己是胸大无脑的蠢货啦!”
苏眉承认第一个喜欢的人,却连他的名字都懒得跟人提起。
或许,这恰好诠释了莫名其妙的青春吧。不求结果、不求回报,他的出现,只是为了论述自己存在过的证据。明知那男生一无是处,却还是不可救药地喜欢着,甚至除了她自己,谁都不准说他坏话。
“这么跟你说吧,第一,我和张驰的心里早已没有了对方;第二,我俩分开跟你没有半毛钱关系。综上,我跟他和你跟他,没有明显的冲突点。”理科思维的苏眉心里,总有一套她自己的行为准则,而我飘远的思绪也被苏眉拉回到了当下。
正当我逐渐被苏眉说服,开始放下心来,苏眉又补充了一句:“其实我早就知道你喜欢张驰啦,只是不想拆穿而已。”
我慌乱:“你从什么时候开始知道的?”
苏眉乐了,捂着嘴巴笑个不停:“我什么时候知道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快告诉我,你俩进展到哪一步啦?”
我和张驰的关系,恐怕连我自己也理不清。
继那次强行表白之后,我就不好意思再腆着脸去找他了。大概过了一个月,心急如焚的我努力保持按兵不动,整天抱着一副“当不了恋人,连朋友也没得做”的视死如归的心态。
彼时张驰倒急了,他主动找了我一次,向我表达了他的真实想法。
他说以前只觉得和我一起是如此顺理成章的事,可是现在我突然消失了,他的世界好像也空了一样。
他说去图书馆还是会习惯性帮我占个座,选的也是我喜欢的靠窗位置;去食堂吃饭,看着眼前刚点的两份热气腾腾的茄子煲仔饭,明明自己没有那么喜欢;从图书馆回来,会不自觉绕到我的宿舍楼下,因为从前都是先送我回的寝室。
他说再也忍受不了一整天看不到我的日子。
他还说,想让我做他的女朋友。
“然后呢?”苏眉迫不及待打断了我。
“你确定还要听下去?”我挑衅地看着她。
“废话,你这不是吊人胃口吗?”苏眉扔给我一个她的标志性白眼。
苏眉的反应让我很欣慰,毕竟我满以为现在的她除了靳百川,对什么事都会漠不关心,尽管我极不愿意承认她的重色轻友。
然后我严肃认真并略带醋意地问张驰:“你确定已经完全忘记苏眉了吗?”
“我不确定。”张驰果然不擅长说谎。“但我确定的是,你才是我真正想要共度余生的人。”
虽然最终答案我不是很满意,但我从他的回答中,看到了诚实与诚意。毕竟曾经那么喜欢过的人,怎么能说忘记就忘记呢?他心里却非常清楚,和苏眉之间早已成了过去,放下是迟早的事。或许这就是白月光与米饭粒,朱砂痣和蚊子血之间的区别吧。我不怪他,我却无能为力。
当然,以上这一段我没有一字一句转述给苏眉,而是言简意赅地将结果告知于她:于是,我们就走到了一起。
明明是一段还算浪漫的爱情故事,可当苏眉听完,却捧腹大笑起来。
她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拽着怒气冲天的我:“人家表白你就同意啊?女孩子家知道矜持这两个字吗?”
我反击:“哼!你就是羡慕嫉妒。”
苏眉呼天抢地:“不止呢,我还有满满的恨,恨张驰把你拐跑了,恨我以后再也不敢欺负你啰!”
看到苏眉这副毫无所谓的神情,悲喜交加的我,心里一块巨大的石头也终于落了地。
苏眉进入到靳百川的公司后,一切都还算进展顺利。她的工作范围不仅限于文案编辑,还要替靳百川安排好每天的工作流程,俨然一副老板娘的模样。
有了苏眉的帮助,靳百川的工作理应轻松一点,可是苏眉一个人微薄的力量,对于高速发展的整个公司而言,实在是杯水车薪。
靳百川一如既往地忙碌着,苏眉偶尔会留下来陪他加班,帮他零星做点整理文件、泡咖啡、点外卖等杂事,真正涉及到业务方面的工作,还是需要计算机专业的靳百川亲力亲为。
看样子,苏眉和靳百川似乎真的过上了夫唱妇随神仙眷侣般的生活。
只是这样平静的日子仅仅维持了半年,就在靳百川着手准备公司上市时,苏永辉被查出了肝癌中期。
其实早在一个多月前,苏永辉就开始明显感觉身体不适,总是咳嗽,甚至还会咳血。他当时没太在意,以为只是休息不好。不放心的李玉兰硬拉着他去医院做了检查,直到医生确诊,李玉兰慌忙向苏眉诉说了病情。
这简直要了苏眉的命。她的第一反应是要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去,寸步不离地陪在苏永辉身边,陪他治疗,直到康复。
苏眉立刻向靳百川告知了实情,迅速做完工作交接,便直奔机场。
郢城没有飞机场,苏眉只得先落脚江城,再坐高铁回去,这是最快速的途径。我去江城机场接她时,看到苏眉又红又肿的眼睛,便知道她在回来的飞机上哭了一路。坚强如她,面对家人生病的打击时,也会不自觉变得脆弱和柔软。
不等她开口叫我,我便以“花花”的身份借了还算宽厚的肩膀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