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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凌看到苏梓画生下女儿,看到外面的王鸿宝因为紧张害怕从凳子上摔下来,还没有注意到自己的狼狈之后,就知道苏梓画的未来不会差。
王鸿宝和魏元凯方鹏云都不同,他天生残疾,因而没有野心,关注的就只有身边的东西,这样一个没什么经历的男人,将他紧紧抓住之后想要得到他的独宠并不难,以苏梓画如今的本事,还可以给他灌输一些全新的观念,让他不把妻女当成附属品。
苏梓画一定会幸福。
果不其然,就在她这么想过之后,那个神秘的声音就告诉她,她的第一个任务完成了。
同时,因为完成了任务,她得到了一次抽奖机会。
穆凌还在疑惑抽奖到底是什么东西的时候,就看到自己面前多了一个打开的口袋,却看不出里面装的是什么。
疑惑地将手伸了进去,穆凌才发现里面竟然是无数个小球,她从里面拿出了一个小球,然后那小球就在她的手里变成了一把金针,她还知道了这些金针的一些信息。
她这次抽到有粗有细总共一百枚金针,可以被她拿着或是放在身上,更重要的是,这金针还可以用来扎所有人。
除了她要帮助的对象以外,她是没办法触碰其他人的,但是这个金针可以扎别人。这样的设定应该是为了方便她用金针给人治病,但关键是……
穆凌对针灸根本就不在行。
医术想要变得高明,必须多给人治病,不然说不定连别人到底得了什么病都看不出来,穆凌虽然学了很多年,医书看了无数方子背了很多,但除了妇科和保养方面她偷偷在自己庄子里偷偷找了很多人帮着治懂得较多以外,其他的都不了解。
这针灸放在她手上除了扎扎人中以外,估计也没什么大作用。
不过人想要活命,靠的还是自救,她想要帮人也没必要太依赖别的。
正这么想着,周围的环境一阵扭曲,穆凌很快就发现自己又换了一个地方,这次她要帮的人,叫谭春娟。
谭春娟每天都在跟她家隔壁街的杜家做帮工,杜家是卖布料的,而她在杜家要做的事情就是在杜家的老老少少忙着染布织布的时候在杜家老太太的监督下做饭顺便照料杜家的孩子。
杜家有一家布店,日子过得不算坏,但也算不上好,以前更是从未雇过人,会雇她纯粹是这些年杜老太太的儿媳妇们生的孩子越来越多,甚至就连杜老太太的孙媳妇都开始生孩子,以至于最终管不过来。
杜家的男人都要染布,女人都要织布纺纱,这些活杜家是不让外人插手的,她就只要负责家事,然而做家事加上带孩子对她来说也不轻松,更别说杜老太太还一直盯着她,不愿意让她有一刻空闲了。
做好了给杜家大大小小二十口人吃的饭菜,把杜家那三个还包着尿布的小家伙换下来的尿布裤子全都洗干净,谭春娟踩着夜色捂着腰,又累又饿地往家里走去。
谭春娟是从乡下嫁到镇上的,那是十年前,她一个十五岁的面黄肌瘦的小丫头交了好运被镇上的一户人家看上了,就坐上驴车拎着一个小包袱来了这里。
一眨眼十年过去,谭春娟生育了一子一女,在这镇上也算是站稳了脚跟,就是日子越来越不好过。
镇子不大,谭春娟没走多久就看到了自己的家,也看到她的丈夫和她的弟弟正在家门口说话,她弟弟手里还拿着一个袋子。
谭春娟看到那个袋子,突然间浑身冰冷,然后立刻就冲了上去:“谭春光!你来做什么?”
谭春光嬉皮笑脸地看着自己的姐姐:“姐,这不是家里没粮食了吗?我就来借点。”
“滚!谭春光你骗人也不是这么骗的,家里刚收了粮食没多久,怎么会又没有粮食了?”谭春娟冲上去就要抢弟弟手里的那个袋子。
“姐夫,姐夫你看看我姐,她这是不管我们的死活啊!我家里的孩子就等着米下锅呢……”
“春娟,你干嘛?”谭春娟的丈夫,人高马大的姚天豪拉住了妻子的胳膊,不赞同地看着自己的妻子。
“姓姚的,家里可就只有这点吃的了!”谭春娟怒视自己的丈夫,吼道。
姚天豪是镇上的一个衙役,很有些本事,在这个镇子上,几乎就没有不认识他的,镇上的人想要做什么,也都会来拜托他。
按理这样的一个男人,别说养家糊口了,就是多养两个妾都不难,但姚天豪偏偏把日子过得越来越差,在姚父姚母去世之后,谭春娟甚至连吃饭都吃不饱了,要不是这样,她也不会抛头露面出去干活。
至于姚天豪会把日子过得这么差的原因……
“谭春娟,有我在难道还会把你们饿死不成?”姚天豪喊了一声,拖着谭春娟就回了屋子... -->>
穆凌看到苏梓画生下女儿,看到外面的王鸿宝因为紧张害怕从凳子上摔下来,还没有注意到自己的狼狈之后,就知道苏梓画的未来不会差。
王鸿宝和魏元凯方鹏云都不同,他天生残疾,因而没有野心,关注的就只有身边的东西,这样一个没什么经历的男人,将他紧紧抓住之后想要得到他的独宠并不难,以苏梓画如今的本事,还可以给他灌输一些全新的观念,让他不把妻女当成附属品。
苏梓画一定会幸福。
果不其然,就在她这么想过之后,那个神秘的声音就告诉她,她的第一个任务完成了。
同时,因为完成了任务,她得到了一次抽奖机会。
穆凌还在疑惑抽奖到底是什么东西的时候,就看到自己面前多了一个打开的口袋,却看不出里面装的是什么。
疑惑地将手伸了进去,穆凌才发现里面竟然是无数个小球,她从里面拿出了一个小球,然后那小球就在她的手里变成了一把金针,她还知道了这些金针的一些信息。
她这次抽到有粗有细总共一百枚金针,可以被她拿着或是放在身上,更重要的是,这金针还可以用来扎所有人。
除了她要帮助的对象以外,她是没办法触碰其他人的,但是这个金针可以扎别人。这样的设定应该是为了方便她用金针给人治病,但关键是……
穆凌对针灸根本就不在行。
医术想要变得高明,必须多给人治病,不然说不定连别人到底得了什么病都看不出来,穆凌虽然学了很多年,医书看了无数方子背了很多,但除了妇科和保养方面她偷偷在自己庄子里偷偷找了很多人帮着治懂得较多以外,其他的都不了解。
这针灸放在她手上除了扎扎人中以外,估计也没什么大作用。
不过人想要活命,靠的还是自救,她想要帮人也没必要太依赖别的。
正这么想着,周围的环境一阵扭曲,穆凌很快就发现自己又换了一个地方,这次她要帮的人,叫谭春娟。
谭春娟每天都在跟她家隔壁街的杜家做帮工,杜家是卖布料的,而她在杜家要做的事情就是在杜家的老老少少忙着染布织布的时候在杜家老太太的监督下做饭顺便照料杜家的孩子。
杜家有一家布店,日子过得不算坏,但也算不上好,以前更是从未雇过人,会雇她纯粹是这些年杜老太太的儿媳妇们生的孩子越来越多,甚至就连杜老太太的孙媳妇都开始生孩子,以至于最终管不过来。
杜家的男人都要染布,女人都要织布纺纱,这些活杜家是不让外人插手的,她就只要负责家事,然而做家事加上带孩子对她来说也不轻松,更别说杜老太太还一直盯着她,不愿意让她有一刻空闲了。
做好了给杜家大大小小二十口人吃的饭菜,把杜家那三个还包着尿布的小家伙换下来的尿布裤子全都洗干净,谭春娟踩着夜色捂着腰,又累又饿地往家里走去。
谭春娟是从乡下嫁到镇上的,那是十年前,她一个十五岁的面黄肌瘦的小丫头交了好运被镇上的一户人家看上了,就坐上驴车拎着一个小包袱来了这里。
一眨眼十年过去,谭春娟生育了一子一女,在这镇上也算是站稳了脚跟,就是日子越来越不好过。
镇子不大,谭春娟没走多久就看到了自己的家,也看到她的丈夫和她的弟弟正在家门口说话,她弟弟手里还拿着一个袋子。
谭春娟看到那个袋子,突然间浑身冰冷,然后立刻就冲了上去:“谭春光!你来做什么?”
谭春光嬉皮笑脸地看着自己的姐姐:“姐,这不是家里没粮食了吗?我就来借点。”
“滚!谭春光你骗人也不是这么骗的,家里刚收了粮食没多久,怎么会又没有粮食了?”谭春娟冲上去就要抢弟弟手里的那个袋子。
“姐夫,姐夫你看看我姐,她这是不管我们的死活啊!我家里的孩子就等着米下锅呢……”
“春娟,你干嘛?”谭春娟的丈夫,人高马大的姚天豪拉住了妻子的胳膊,不赞同地看着自己的妻子。
“姓姚的,家里可就只有这点吃的了!”谭春娟怒视自己的丈夫,吼道。
姚天豪是镇上的一个衙役,很有些本事,在这个镇子上,几乎就没有不认识他的,镇上的人想要做什么,也都会来拜托他。
按理这样的一个男人,别说养家糊口了,就是多养两个妾都不难,但姚天豪偏偏把日子过得越来越差,在姚父姚母去世之后,谭春娟甚至连吃饭都吃不饱了,要不是这样,她也不会抛头露面出去干活。
至于姚天豪会把日子过得这么差的原因……
“谭春娟,有我在难道还会把你们饿死不成?”姚天豪喊了一声,拖着谭春娟就回了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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