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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诺大的一个家没有男人,恐怕自己的母亲是个寡妇。
一连好几天曹茗都是无所事事,而柴玉为了养活这个家也是早出晚归,整个人也熬的越来越憔悴了,这些曹茗全都看在眼里,可是现在自己年龄不到九岁,一些力气活根本承担不了,看来只有想别的办法了。
一天曹茗趁柴玉出去忙活,开始了自己想好的营生,上辈子曹茗参加过许多兴趣班,现在唯一能派上用场的就是书法了,古人不都是喜欢好字画的么,自己随便写篇名家的作品就行了。
可是等到真干实事的时候,曹茗发现自己遇见了难处,现在的纸虽然已经开始普及了,但是像自己这样的穷苦百姓肯定用不起,看来我得在家里找一点值钱的东西卖了。
古人藏东西的本事并不高,曹茗没用十几分钟就找到了两件首饰,这两件首饰都是玉制成的上品。
曹茗的心中突然产生疑问了,这两件首饰的质地绝对不一般,可是看柴玉行为举止也不像大户人家,最有可能的是喜欢柴玉的人送的,自己很有可能是**留下的种。
曹茗前世看了不少狗血剧,这点推理能力还是有的,保不齐自己的亲爹还在,只是柴玉的出身太过普通,而且生下的还是一名女孩,结果这娘俩就被亲爹抛弃了,估计这就是传说中的真相了。
想到这曹茗也就没什么好纠结的了,这种男人留下的东西卖了也不心疼,大不了先抵押出去然后再赎回来。
这个村子地处于司隶州,距离河内郡只有几个小时的路程,要是在太平时期这个地段治安绝对良好,可是现在世道早就乱了套了,各地都在忙乎对付黄巾贼子,结果导致杀人越货的强盗横行。
眼下曹茗就在通往郡城的山路上看见了四具尸体,看样子是逃难出来的一家子,死的时间并不算太长,男的身上被砍了十几刀死相凄惨,女的则是被强盗活活玩死的,雪白的肉体刺得人眼睛生疼。
从来没见过尸体的曹茗吐了好几口,心想古人说的真是一点不错,看来真是强盗真是管杀不管埋,盖几张草垫子也是积德啊。
曹茗可不敢在此地久留,万一那些强盗觉得没抢够,再折返回来我不就悲剧了。
一想到自己有可能跟那女尸一样的下场,曹茗的脚步瞬间便快了不少,只用了一个多小时就走到了郡城,郡城此时处于战乱时代,到处都能看见匆忙设立的关卡,不过萌萌哒的曹茗很明显不可能是黄巾军,无论遇见什么样的关卡都是绿灯。
好不容易随着人群进了河内郡,曹茗反而变得晕头转向了,原因是古代连个指示牌都没有,不熟知城内情况的人很容易迷路。
“这位大伯,您知道卖笔墨的地方么?”曹茗拉住了一名中年男子,发动了自己上辈子学的技能卖萌术。
中年男子指了下前面说:“一直往前走看见家叫墨斋的便是,不过这兵荒马乱的你一个女孩子......”
曹茗没等中年男子说完话,一溜烟地就跑进了人群,看的中年男子直皱眉头。
墨斋的招牌还算好找,不过眼前的伙计却不好对付,曹茗前脚刚迈进去,后脚就被伙计拎了出来。
伙计叉着腰说道:“我说你是谁家的小闺女,不在家学你的女红,反倒来这里捣什么乱?”
曹茗挺了下小腰板说:“你们开店铺的就是这么对待客人的,实话告诉你我并不是来捣乱的,我是来买笔墨纸砚的。”
伙计捂着肚子笑了一会儿:“这真是世道变的乱了,乌鸦都敢自称凤凰了,就你还买笔墨纸砚那,你一个穷困人家的小女孩认识字吗?”
曹茗知道由于重男轻女的思想,这时候的女子文化程度普遍低下,能认识一些字那就非常了不起了,至于那些有名的才女也都是大户人家出身,像自己这身穷苦人家的打扮,能会写自己的名字就烧高香了。
不过伙计的话激怒了曹茗,曹茗干脆用诗回敬他:“头尖身细白如银,论秤没有半毫分,眼睛长在屁股上,只认衣衫不认人!”
伙计想了半天发现这诗是骂自己:“好啊!你这丫头片子骂我,看我不抽你两耳光!”
“慢着!”店里突然跑出来一名老者,伙计立刻恭敬的站在一边,看来这位就是墨斋的东家了。
老者面带微笑地对曹茗说:“孩子,刚才的那首诗可是你做的?”
是诺大的一个家没有男人,恐怕自己的母亲是个寡妇。
一连好几天曹茗都是无所事事,而柴玉为了养活这个家也是早出晚归,整个人也熬的越来越憔悴了,这些曹茗全都看在眼里,可是现在自己年龄不到九岁,一些力气活根本承担不了,看来只有想别的办法了。
一天曹茗趁柴玉出去忙活,开始了自己想好的营生,上辈子曹茗参加过许多兴趣班,现在唯一能派上用场的就是书法了,古人不都是喜欢好字画的么,自己随便写篇名家的作品就行了。
可是等到真干实事的时候,曹茗发现自己遇见了难处,现在的纸虽然已经开始普及了,但是像自己这样的穷苦百姓肯定用不起,看来我得在家里找一点值钱的东西卖了。
古人藏东西的本事并不高,曹茗没用十几分钟就找到了两件首饰,这两件首饰都是玉制成的上品。
曹茗的心中突然产生疑问了,这两件首饰的质地绝对不一般,可是看柴玉行为举止也不像大户人家,最有可能的是喜欢柴玉的人送的,自己很有可能是**留下的种。
曹茗前世看了不少狗血剧,这点推理能力还是有的,保不齐自己的亲爹还在,只是柴玉的出身太过普通,而且生下的还是一名女孩,结果这娘俩就被亲爹抛弃了,估计这就是传说中的真相了。
想到这曹茗也就没什么好纠结的了,这种男人留下的东西卖了也不心疼,大不了先抵押出去然后再赎回来。
这个村子地处于司隶州,距离河内郡只有几个小时的路程,要是在太平时期这个地段治安绝对良好,可是现在世道早就乱了套了,各地都在忙乎对付黄巾贼子,结果导致杀人越货的强盗横行。
眼下曹茗就在通往郡城的山路上看见了四具尸体,看样子是逃难出来的一家子,死的时间并不算太长,男的身上被砍了十几刀死相凄惨,女的则是被强盗活活玩死的,雪白的肉体刺得人眼睛生疼。
从来没见过尸体的曹茗吐了好几口,心想古人说的真是一点不错,看来真是强盗真是管杀不管埋,盖几张草垫子也是积德啊。
曹茗可不敢在此地久留,万一那些强盗觉得没抢够,再折返回来我不就悲剧了。
一想到自己有可能跟那女尸一样的下场,曹茗的脚步瞬间便快了不少,只用了一个多小时就走到了郡城,郡城此时处于战乱时代,到处都能看见匆忙设立的关卡,不过萌萌哒的曹茗很明显不可能是黄巾军,无论遇见什么样的关卡都是绿灯。
好不容易随着人群进了河内郡,曹茗反而变得晕头转向了,原因是古代连个指示牌都没有,不熟知城内情况的人很容易迷路。
“这位大伯,您知道卖笔墨的地方么?”曹茗拉住了一名中年男子,发动了自己上辈子学的技能卖萌术。
中年男子指了下前面说:“一直往前走看见家叫墨斋的便是,不过这兵荒马乱的你一个女孩子......”
曹茗没等中年男子说完话,一溜烟地就跑进了人群,看的中年男子直皱眉头。
墨斋的招牌还算好找,不过眼前的伙计却不好对付,曹茗前脚刚迈进去,后脚就被伙计拎了出来。
伙计叉着腰说道:“我说你是谁家的小闺女,不在家学你的女红,反倒来这里捣什么乱?”
曹茗挺了下小腰板说:“你们开店铺的就是这么对待客人的,实话告诉你我并不是来捣乱的,我是来买笔墨纸砚的。”
伙计捂着肚子笑了一会儿:“这真是世道变的乱了,乌鸦都敢自称凤凰了,就你还买笔墨纸砚那,你一个穷困人家的小女孩认识字吗?”
曹茗知道由于重男轻女的思想,这时候的女子文化程度普遍低下,能认识一些字那就非常了不起了,至于那些有名的才女也都是大户人家出身,像自己这身穷苦人家的打扮,能会写自己的名字就烧高香了。
不过伙计的话激怒了曹茗,曹茗干脆用诗回敬他:“头尖身细白如银,论秤没有半毫分,眼睛长在屁股上,只认衣衫不认人!”
伙计想了半天发现这诗是骂自己:“好啊!你这丫头片子骂我,看我不抽你两耳光!”
“慢着!”店里突然跑出来一名老者,伙计立刻恭敬的站在一边,看来这位就是墨斋的东家了。
老者面带微笑地对曹茗说:“孩子,刚才的那首诗可是你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