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煜捏紧了拳头,愤恨地说:“若圣女不能回去,做这金丝笼中雀当算折毁她。”
傅骁玉笑了下,撑着腮帮子打量了一下红煜,说:“要和南朝建立姻亲联系,也不一定要让圣女留下来。”
晚上回家,傅骁玉哼着小曲,走到一处茶馆进去听了听曲。
茶馆还有些稀奇话本贩卖,傅骁玉随手一翻,就翻到一本名叫《解战袍》的话本。粗略一看,好家伙,主角叫文思,他妻子是当朝祭酒,名唤傅青濂。
傅骁玉诡异地沉默了片刻,一旁的马骋探头看,那薄薄的一页纸中竟还夹着画图。
“伸手摸哥儿小足,好相冬瓜白丝丝;遍身上下摸不尽,丢了皮肉寻唇齿......”
马骋差点让自己唾沫呛着。
好家伙,这哪儿是什么话本,这分明粗糙烂制的鸳鸯秘技图!
傅骁玉合上了话本,拿着书脊敲了敲自己的手心,说:“少将军可回府了?”
马骋说:“回主子话,听思竹说,下了学找孙尚书家儿子孙煜儿去了。”
孙煜儿。
傅骁玉念了念这三个字,甩下一两银子给那早已战战兢兢不敢看人的话本老板,说:“把竹叶糕包好,带着这本书一并送去少将军那儿。”
马骋抖着手接了过来,看了眼话本平淡无奇的封面,又想了想里头火热的内容。仿佛已经看到少将军那带着红穗子的银枪,直直地朝着自己面门刺过来。
登徒浪子!
作者有话说:
话本老板:没有什么比写同人文被正主看到更让人尴尬的了。
第41章“喜欢”
张烈远在荔城,时常寄一些信件回来。次次都寄给文乐,他走得毫无牵挂,唯有那府中的心肝儿割舍不下,却因自己硬着心肠跟他说别等,现如今思念至极也不敢给那人寄上一封信件。
文乐不知道这俩闹什么幺蛾子,隐约察觉出他俩是吵了架,干脆收到信就去往孙煜儿那儿,邀着他一块儿看。
府中早已熟识文乐,孙尚书觉着自己儿子太过懦弱,文乐性子刚好直爽刚强,恨不得文乐一天来府里三四回,能把他儿子性子往回扭转一点也是好事儿。
略过府中院林,文乐没等小厮通传,直接推开了孙煜儿房间的大门。
孙煜儿自张烈走后,生了一场重病,病时好时坏,到初秋了才转好。人清减了太多,脸上的肉都下去不少,早就没有那肉乎乎的可爱模样。
文乐瞧着孙煜儿,伸手往他腰上一抓。
孙煜儿躲闪不及,让他摸了一把,瞪了一眼,说:“要让祭酒大人知道你在外这般轻薄好人家公子,看他不拿戒尺抽你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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